黔农发〔2017〕31号
关于贵州省开展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引种备案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为建立同一适宜生态区省际间品种试验数据共享互认机制,落实省际间同一生态区引种备案制度,加快良种推广,满足生产需求,我省从2017年起开展同一适宜生态区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引种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种备案原则
据实备案,据实公告。
二、引种作物种类
水稻、玉米、小麦、大豆(已撤销审定品种、特审品种、国审品种除外)。
三、引种者要求
引种者应为品种权人、品种选育者或具有引种作物生产经营资质的种子企业。
四、申请备案材料
(一)贵州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表(原件);
(二)适应性试验总结(原件);
拟引种地区一年以上区域试验总结材料(包括试验方案、承试单位、承试联系人、产量结果及各试验点数据、汇总结果等);
(三)我省区域试验抗性鉴定单位出具的主要病害抗性鉴定报告(原件);
(四)引种品种审定证书及审定公告(复印件);
(五)品种权人或品种选育者的委托书或协议书(原件),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还应当提交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
(六)引种品种真实性、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引种责任承诺书原件(引种者应当对引种备案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隐瞒品种真实性,没有如实填写信息或故意隐瞒备案品种缺陷,出现适应性和安全性造成生产损失的,责任由引种者承担);
(七)其它依法应当提供的有关材料。
五、抗性鉴定
抗性鉴定主要病害参照我省农作物品种审定要求对应病害执行。
六、同一适宜生态区的界定
(一)水稻
1. 贵州省中籼迟熟类型区(武陵山区除外)对应四川省、重庆市(武陵山区除外)海拔800米以下籼稻区,云南省海拔1450米以下籼稻区,广西桂南早稻中迟熟类型区(含高寒山区和西北山区海拔800米以下地区)。
2. 贵州省中籼早熟类型区对应广西早稻中(迟)熟类型区(在桂中、桂北稻区除全州、灌阳、兴安、灵川之外的地区用作晚稻种植)。
3. 贵州省铜仁地区对应国家武陵山区中籼类型区。
4. 贵州省粳稻种植区对应云南海拔1450~2000米粳稻区。
(二)玉米
1、普通玉米
(1)贵州省东部组(贵阳市、遵义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铜仁市、毕节市金沙县海拔1500米以下中等以上肥力土壤地区)对应四川省、重庆市、湖南省海拔800米及以下的丘陵、平坝、低山地区,广西桂林市、贺州市。
(2)贵州省西部组(贵阳市、黔西南州、安顺市、毕节市、六盘水市海拔1900米以下中等以上肥力土壤地区)对应云南省海拔1000~2000米中海拔春玉米区, 四川省盆周海拔800米以上的山区。
(3)贵州省低热河谷组(贵州省三都县、荔波县、独山县、平塘县、罗甸县、望谟县、册亨县、安龙县、贞丰县、兴义市、紫云县、镇宁县、关岭县海拔800米以下低热河谷区中等以上肥力土壤地区)对应广西全区、云南省海拔1000米以下低海拔春玉米区。
(4)贵州省高山组(六盘水市、毕节市海拔1400~2200米中等以上肥力土壤地区)对应云南省海拔1000米以上中高海拔春玉米区。
2、鲜食甜玉米、鲜食糯玉米
贵州省鲜食玉米种植区对应国家西南鲜食甜玉米、鲜食糯玉米类型区。
(三)小麦
贵州省冬小麦种植区对应国家长江上游冬麦品种类型区。
(四)大豆
贵州省大豆种植区对应四川省、云南省、重庆市、湖南省、广西区大豆种植区。
七、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引种者可在贵州种业信息网(http://www.seedchina.com.cn/guizhouseed/)下载引种备案表。小麦7月30日前,水稻、玉米、大豆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贵州省种子管理站,汇总后报省农委备案并公告,引种备案公告将在引种作物下一个种子销售季节前发布。
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62号贵州省种子管理站,邮编:550001;电话:0851-85283860。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