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同晚报 作者:刘剑
“玉米歉收250公斤,获得补偿500元,工商局为我的1亩7分地讨回了说法。”日前,浑源县永安镇新华村村民张存德拿到赔偿后满意地说。
3月10日,张存德从县永安镇的一种子经销部购买了晋单55号玉米种子5公斤,种了1亩7分地。9月,他发现地里的玉米虽然结了棒子,但有的不结籽,有的玉米棒子上的籽粒已经发霉,玉米严重歉收。对此,张存德怀疑是玉米种子质量存在问题。初步估算,他家的玉米地近3成玉米不结籽粒或发霉,按亩产600公斤计算,将少收250公斤玉米。为此,张存德多次与种子经销商反映,协商未果。种子经销商拒不承认是种子质量存在问题,认为是消费者田间管理有问题,拒绝赔偿。
日前,张存德到县工商局12315中心投诉,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种子经销商同意按每公斤2元进行赔偿,并当场赔付张存德500元,受损农户对此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