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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散装玉米种子,违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09  来源:菏泽日报  浏览次数:446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彭娟)近日,一农民朋友拨打本报热线,询问市场上经营散装玉米种子是否合法? 

  记者采访了市农业局。农业局的负责人解释说,经营散装玉米种子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加工、分级、包装。但是不能加工、包装的除外”。农业部2001年2月26日发布的《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农业部令第50号)第二条规定:有性繁殖作物的籽粒、果实,包括颖果、荚果、蒴果、核果等和马铃薯微型脱毒种薯应当加工、包装后销售。玉米种子属颖果,应当加工包装后销售。经营散装的玉米种子违反了《种子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应依据《种子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处理,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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