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太谷县工商局公布了一起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销售种子的典型案例查处情况。涉嫌违法销售的商家被当场责令整改,其销售所得也被全额罚没。
近日,太谷县工商局接到举报,当地某种业公司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销售蔬菜种子。根据举报线索,该局执法人员找到了该种子公司,其占据的东、西两个大院内堆满了各种未包装的农作物种子。在该公司办公室,负责人看到有执法人员进来时,欲隐匿几本账册,被执法人员发现。执法人员当场查获违法种子达23个类别,违法金额近万元。
经查,该公司从3月开始至查获之日,冒用天津市某种苗有限公司、北京市某种苗研究所等10家种子公司的厂名、厂址,生产各种规格的农作物种子,共11936袋,货物价值9621.5元,其中陆续销售种子3870袋,获利289.5元。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同时没收了种子8066袋,并罚没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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