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工作,维护品种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确保农业用种安全,根据《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和《甘肃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登记办法》的规定,从今年开始,我站将统一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进行认定登记管理。具体要求:
一是未经甘肃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推广应用前须向市种子管理站申请登记。未经过认定登记的品种不得进入市场流通。
二是严格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广告发布。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品种育成者、引进者及种子经营者不得经营和推广未申请登记和未通过甘肃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的品种,更不得发布广告。
三是已通过认定登记的品种,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可克服的缺点,或由省农牧厅发布停止推广公告的,要严格落实品种退出制度,停止经营推广。在市场检查中一经发现,立即予以严查,并将该经营者列入“黑名单”,确定为今后监管的重点对象,常抓常查。
四是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于已通过认定登记的品种在进入市场前,务必携带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品种认定登记证书、种子包装袋照片、质量检验报告单等材料到市种子管理站申请准入,并在县级种子管理站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