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度省级种子发展与区域试验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
粤农计〔2013〕29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南雄市农业局,省农业科学院,省丝绸纺织集团公司,省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农业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为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现将2012年省级种子发展与区域试验专项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专项资金已由省财政厅下达给有关市财政局(粤财农〔2013〕17号)和有关单位。
二、本次下达的专项资金,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3〕117号)的规定实行报账制管理。
三、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资金下达计划,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我厅主管业务处室备案,其中:有自筹资金要求的项目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区域站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须经主管业务处室审批通过后才能实施。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四、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汇总报我厅(其中种子发展项目报省种子管理总站,区域试验项目报省农作物推广总站)。
附件: 2012年度省级种子发展与区域试验专项资金安排表.xls
广东省农业厅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