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有关抽查情况的通报》(农办种〔2012〕38号)要求,依据属地管理原则,我省西安市、汉中市及杨凌示范区于2013年元月至3月,分别对陕西秦丰农业营销网络有限公司、西安惠民种业有限公司、西安三星种苗有限公司、杨凌华星绿色种苗有限公司、汉中华盛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南郑县金土地种子经营部、南郑县高农农资经营部、陕西省城固县禾丰农化种子店、新强籽种农化经营部、勉县老道寺农业开发公司、勉县新街子镇庄稼医院等种子质量不合格企业和经营门店进行了查处。
各地依据上述5家种子企业的违法事实,分别给予了责令改正、没收种子、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情节轻微,及时采取措施未对大田生产造成影响的6个种子经营门店,采取了训诫谈话、批评教育及限期整改等行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