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 600354 股票简称 敦煌种业 编号:临2013-013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未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17日上午9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人
所持有表决票的股份总数(股)
117,449,91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6.23
(三)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大和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7,449,9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7,449,9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7,449,9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7,449,9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7,449,9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7,449,9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7,449,9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公司2013年度贷款额度(不含棉花政策性收购资金贷款),并授权董事长在贷款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7,449,9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公司2013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7,449,9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审议通过了为酒泉敦煌种业棉蛋白油脂有限公司(含新疆敦煌种业玛纳斯油脂有限公司)担保3亿元。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7,449,9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为甘肃省敦煌种业果蔬制品有限公司担保1500万元。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7,449,9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为甘肃省敦煌种业西域番茄制品有限公司担保3500万元(含酒泉市吉翱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7,449,9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为酒泉敦煌种业百佳食品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7,449,9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为武汉敦煌种业有限公司担保3000万元(含绵阳敦煌种业有限公司)。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7,449,9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为武威市敦煌种业种子有限公司担保6000万元。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7,449,9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17,449,9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王森、张龙文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对所有议案的表决结果及所通过的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王森、张龙文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八日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