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东山县前楼镇江滨蔬菜合作社翁先生在获得14.5万元赔偿款之后,代表7位农户,捧上一面写有“情系消费者,维权得民心”的锦旗,向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表示感谢。
去年9月1日,翁先生通过漳浦县王某向某种子公司,以每瓶800元的价格购进25瓶进口洋葱种子,自己播种了5瓶,其余的分别提供给东山6位农户播种。此后,生产管理照常进行,如果不出意外,按往年亩产量和行情估价,今年应有一笔不菲收入。然而,快到收成季节时,这些洋葱却未见“结包”,长得像大蒜似的。翁先生等人认为种子存在质量问题,向12315投诉求助。
接诉后,东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做好农户的安抚工作。同时,联系王某和种子公司人员到东山实地了解情况。最后一致认为,造成洋葱不能“结包”的原因是公司提供错季种子造成的。由于农户所购买的种子已全部播种,没有留存,无法送检,种子问题难以认定。最后,经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王某退还种子款2万元,并按每瓶补偿5000元给包括翁先生在内的7位农户。(朱少文 谢武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