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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李旭:种子法草案修改吸纳了我的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22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浏览次数:152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会东县农牧局种子站站长 李旭

      全国两会临近,我又开始忙于准备参加两会的议案建议了。近日,接到全国人大关于到中国人大网代表服务专区查阅代表议案审议结果及会议材料的通知后,我立即上网查询,由于修改的登录密码忘了,我急忙联系上四川省人大的小段。

      我来自四川边远山区,是会东自建县以来的第二位全国人大代表。作为基层代表,我深深地意识到自己只对农技专业较为熟悉,对于人大知识,尤其是代表履职方面的知识,还有很多需要学习、充电,所以我时时有一种紧迫感,常常觉得时间不够。

      种子法修改,我受邀列席会议

      我给自己的定位是“学习型代表”。第一次参加全国人代会,我认真仔细地记录了很多笔记,后来只要有空就在中国人大网上查阅各种资料,认真学习人大寄发的各种材料。参加代表履职培训时,我担心笔记记不全,就将老师的讲课全部录下来,再仔细整理、学习。有不懂的问题,我就向联系我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明雯请教。

      我常常提醒自己,能当选全国人大代表,是我今生最大的荣誉,履行好代表职责,是我最大的责任和义务。选民将信任给了我,我唯有加倍努力,积极代言建言,才能不辱使命。

      我最为振奋的是,2015年4月,我有幸列席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其中有关种子法草案修改吸纳了我的部分建议。

      在2014年全国人代会上,我结合自身专业提交了一份“关于种子法修改的建议”,建议明确种子管理部门执法主体地位,取消工本费收取。没想到建议内容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在常委会会议即将审议种子法修改草案前,我被邀请列席会议。

      对此我非常激动。接到通知后,我迅速到中国人大网“代表服务专区”下载修改草案,并到各级种子部门调研,充分准备好发言材料。审议种子法修改草案当天,大家发言非常踊跃,眼看规定的审议时间就要结束了,我赶紧举手示意发言。令我欣慰的是,我现场提出的“相邻地区同一生态区域引种由审定制变为备案制”“农业主管部门的检测结果可以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等意见又被采纳。作为农业人,我对此感到莫大的幸福。

      结合专业优势,14条建议均获采纳

      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我结合自身专业先后提交了14件建议,均引起各部门重视并获得逐步采纳。譬如,在“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建议”中,我提出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调查、保护、育种材料的改良和应用,加强种子基地建设、改善种子生产基地基础设施条件,将种子烘干、精选等种子生产和加工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这些建议内容都被采纳。

      在“关于加大边远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中,我提出加快宜宾—攀枝花高速公路的启动建设。2016年,宜攀高速有望启动建设。

      我还提出了关于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建议,希望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县级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管理、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健全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调处机制。这些建议都是我实地调研和深入思考后写出来的。

      此外,我还提出了关于建立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议、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的建议、关于在我国建立失踪儿童干预系统的建议、关于制定全国统一公路限速技术规范或标准的建议。尤其在“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的建议”里,我重点提出了应保障妇女合法权利,补充更详细、准确的司法解释。这些建议都获得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答复。

      时间总在不经意间流走。今后,我将更加勤奋努力,珍惜代表身份,让履职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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