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应对灾情 尽快恢复生产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种子管理局(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种子管理总站,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种子管理局:
近期,我国多地出现极端天气,受灾严重,农业部对此十分关注,要求各省(区、市)做好应对防汛救灾的预案。为做好防灾救灾工作,请各地将省级2016年种子储备情况(详见附件)于7月15日前将电子稿发种子管理局。同时,受灾省(区、市)种子管理机构及时配合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做好救灾预案,提出救灾品种清单,并报送种子局,我们将全力组织做好救灾种子余缺调剂工作。
联系人: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杨扬
电 话:010-59193158
传 真:010-59193195
邮 箱:zzjscjgc@agri.gov.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邮编100125)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