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杂交玉米种子生产转基因监管专项检查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7〕106号
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为落实《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玉米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监管专项检查的通知》(农办种﹝2017﹞13号)要求,我委决定开展全省玉米种子生产、选育转基因监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范围
针对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和育种苗圃,以县为单位,省、市、县联动,对辖区内所有杂交制种基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做到所有制种田块、所有品种100%全覆盖。一是开展转基因成分检测,利用转基因试纸条等快速检测手段,对所有制种地块的植株进行转基因成分快速检测,同时可对育种苗圃进行转基因成分抽查。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复检。二是检查种子生产资质。检查制种企业证照是否齐全,生产者是否备案,生产品种、生产地点、生产面积等信息与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一致,是否具有品种权许可,生产经营档案是否健全。
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生产转基因植株要坚决铲除,并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生产、档案不健全、未依法进行生产备案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
时间安排
5月31日前完成检查和检测工作。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转基因监管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各方力量,落实监管责任。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建立检测机构与相关执法部门协同联动的监管机制,做到检打结合,形成震慑。
(二)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要求,开展执法监管活动,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各地务必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责必究,典型案件及时向社会曝光,形成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执法监管效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守法氛围。要开展广泛宣传,将非法从事转基因制种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宣传到每一个制种农户、每一家制种企业,营造严厉打击非法制种的高压态势。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