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种管函〔2017〕25号
各市、州种子管理局(站),有关种子企业:
为掌握我省杂交水稻种子质量的基本状况,保障全省水稻生产用种的质量安全,现就2017~2018年度杂交水稻种子纯度海南种植鉴定(以下简称“南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在我省持有效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今年生产和从外省调进的杂交水稻种子。
二、组织形式
省级主要组织省级以上办证种子企业开展南鉴工作;市、州应组织或督促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南鉴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省级以上办证种子企业对获得许可,且在2018年有销售计划的品种,于2018年1月3日前将样品送至湖北省种子管理局,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南鉴。送验样品应严格按产地、按批次进行扦取,每份送验样品200g。对已获得许可、但2018年没有销售计划的品种,应递交书面情况说明。
(二)各市、州种子管理局(站)要对辖区内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南鉴工作,有条件的市、州应直接组织南鉴工作。2018年1月16日前,将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南鉴情况报送省种子管理局。南鉴工作结束后,要总结分析南鉴结果,并于2018年5月10日前报送省种子管理局。
(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在开展好南鉴工作的同时,对2018年计划投放市场的品种,应进行分子检测,严格把控品种真实性和纯度等,从源头防止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明鑫 谭小莉
联系电话:027-87208528 87394014
Email:seedtestwh@163.com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