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一、总 则
(一)审定原则。一是保障粮食安全。有利于优质高产品种审定,为提高我省谷物口粮化和稳定口粮自给水平,实施“藏粮于技”提供新品种支撑。二是突出绿色发展。有利于节水、节肥、节药品种审定,有利于适宜机械作业品种审定,满足资源高效利用、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建设对品种的要求。三是满足多元化需求。有利于加工专用型、特殊用途及有市场需求的特殊类型品种审定,满足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市场多元化需求对品种多样化的要求。
(二)分类审定。按照优质高产、绿色生态和特殊类型三类,分别制定相应的审定标准。
优质高产品种:以品质和产量为主要衡量指标,晚稻等还要增加食味等口粮利用衡量指标。兼顾贮备高产品种,对有突破性增产潜力的高产品种,品质指标可以适当降低。同时要求增产的试点数占多数,达到稳产水平。
绿色生态品种:要求品种具有抵御非生物逆境(干旱、盐碱、重金属污染、异常气候等)、生物侵害(病虫害等)、水分养分高效利用和品质优良等性状,大幅度节约水肥资源,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适宜机械化作业或轻简化栽培。
特殊类型品种:适应市场多元化需求,如资源高效利用品种、水稻耐盐(碱)及镉低积累品种、栽培条件特殊品种、特殊用途品种等,国家和省级尚未有标准的品种类型,申请者可根据市场实际需求,提出品种审定标准,报品种审定委员会备案,并自行开展相应作物品种试验。
对特别有市场前景或生态价值的优质品种和绿色品种,试验产量指标可适当放宽,具体由专业组把握。
(三)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申请浙江省省级品种审定的稻、玉米、大豆、小麦、棉花等5种农作物。
(四)审定内容。品种的特征特性、生育期、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品质、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等。
(五)审定依据。以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结果和审定办法规定的机构的鉴定、检测结果为依据。
(六)对照设定。以综合性状优良、近三年推广面积在同类型作物中列前5位的品种或同一生态区国家区试对照品种。根据品种发展情况适时更换。
当区试对照产量水平较低时,以整组同类型参试品种的平均产量作为对照产量来衡量品种的增产水平。
(七)不育系。以特殊类型品种审定,由相应专业组以鉴定形式进行初审,报品审会审定后颁发不育系审定证书。
(八)品质。综合两年区试的品质检测等级确定。
(九)抗性。取两年检测中抗性结果较差的数值。
二、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
稻
1. 基本条件
1.1抗性(病、虫、冷、热)
每年品种稻瘟病综合抗性指数≤6.0,同时穗瘟损失率最高级≤5级;每年稻曲病发病率≤50%。
同时对以下抗逆性状进行鉴定:白叶枯病、条纹叶枯病(晚粳)、白背飞虱(早籼)、褐飞虱(不含早籼)、耐冷性(晚籼)、耐热性(中籼)。
1.2米质
中稻(单季)、晚稻(连作)品种品质检测等级,新米达到部颁食用稻米3级,或食味评价达83分以上(设定对照品种80分;食味评价对照品种由品审办会专业组确定)。
其中籼粳杂交稻同时在常温条件下贮存至次年7月份进行食味评价,并与籼稻和粳稻对照进行比较。
超高产品种可适当降低米质要求。
1.3生育期
不超过安全生产和耕作制度允许范围。早稻和连作晚稻生育期不长于对照3天。
当区试对照品种进行更换时,由水稻专业组对相应生育期指标作出调整。
1.4结实率
单季稻品种年度结实率<70%的区域试验点≤3个,晚稻品种年度结实率<65%的区域试验点≤3个。
2. 审定品种条件
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品种可以申请审定。
2.1优质品种
中晚稻品种品质等级达部颁2等及以上且食味评价达85分以上、部颁3等且食味评价达90分以上(对照80分)。
2.2 高产品种
参试品种两年区试产量平均比对照增产≥3%,且其中任何一年增产≥2%。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1%;杂交组合以同类型常规品种作对照时,比对照平均增产≥6%,其中任何一年增产≥3%,生产试验比对照增产≥3%;增产点率每年≥60%。
全生育期超过对照,每长2天产量要求再提高1%。
上述增产幅度分别再增加5个百分点的超高产品种,品质指标可适当降低。
2.3 绿色品种
2.3.1 早熟品种:早籼稻参试品种全生育期比对照缩短1-3天的,产量要求每缩短1天可以比对照减产2%,缩短4天及以上的天数每缩短1天可比对照减产3%。
2.3.2 抗病品种:稻瘟病达到抗、白叶枯病或条纹叶枯病抗性达到中抗及以上(条纹叶枯病仅针对粳稻和籼粳杂交稻品种,白叶枯病仅针对中晚品种)。
2.3.3 抗虫品种:早籼品种对白背飞虱抗性达到中抗及以上水平,中籼、晚籼及晚粳品种对褐飞虱抗性达到中抗及以上水平,且优于对照品种1个及以上级别。
2.4 特殊类型品种
2.4.1 糯稻:支链淀粉含量≥98%,并符合审定基本条件。
2.4.2旱稻:抗旱级别≤5级,并符合审定基本条件。
2.4.3其他特殊用途品种:彩色稻、有色米(如红米、黑米)、渔塘专用等具有特殊用途和利用价值的品种,由育种单位根据市场实际需求,提出品种审定标准,报品审会备案。
小麦
1. 基本条件
1.1 经过两年抗性鉴定,赤霉病和白粉病≤中感,不存在严重的种性缺陷。
1.2生育期不超过安全生产和耕作制度允许范围。
1.3倒伏面积≤40.0%的试验点比例≥70.0%。
1.4容重≥750g/L。
2. 审定条件
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品种可以申请审定。
2.1 优质品种。每年检测结果满足下述相关指标要求的中强筋、中筋和弱筋小麦为优质品种。
中强筋小麦:粗蛋白质含量(干基)≥13.0%、湿面筋含量(14%水分计)≥28.5%、吸水量(mL/100g)≥58、稳定时间≥7.0分钟、最大拉伸阻力(E.U)≥350、能量≥80cm2,其中有一项指标不满足,但可以满足中筋的降为中筋小麦。
中筋小麦:粗蛋白质含量(干基)≥12.0%、湿面筋含量(14%水分计)≥24.0%、吸水量(mL/100g)≥55%、稳定时间≥3.0分钟、最大拉伸阻力(E.U)≥200、拉伸面积≥50cm2。
弱筋小麦:粗蛋白质含量(干基)<12.0%、湿面筋含量(14%水分计)<24.0%、吸水量(mL/100g)<55%、稳定时间<3.0分钟。
2.2高产品种: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品种增产≥3.0%,且每年增产≥2.0%;生产试验比对照增产≥1.0%;增产的试验点比率≥60.0%。
杂交品种比常规对照品种,产量要求再增加3个百分点,增产试验点比例不变。
2.3 绿色品种
2.3.1抗赤霉病品种:赤霉病抗性达抗及以上的品种。
2.3.2早熟品种:参试品种生育期比对照品种早熟3天及以上的,两年区试平均产量比对照减产≤6.0%(最低一年≤10.0%)。
2.3.3抗穗发芽品种:参试品种抗穗发芽性检测(小麦抗穗发芽性的检测方法NY/T1739-2009)结果达到抗及以上级别,试验产量可适当降低。
2.4 特殊类型品种
2.4.1糯小麦:支链淀粉含量≥98%。
2.4.2彩色小麦:籽粒颜色除白色、黄色、红色之外或叶片除绿色以外的品种。
2.4.3其他具有特殊应用价值的品种。
玉 米
(一)甜糯玉米
1.基本条件
1.1抗性:纹枯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
1.2品质:外观品质和蒸煮品质评分之和(综合评分)84分以上(对照品种85分)。甜玉米可溶性总糖含量≥10.0%;糯玉米直链淀粉(干基)占粗淀粉总量比率≤3.0%;甜加糯型直链淀粉(干基)占粗淀粉总量比率<10.0%。
1.3抗倒性:每年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15.0%。
2.审定品种条件
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品种提交审定。
2.1优质品种
两年平均品质综合评分≥87分的品种。
2.2高产品种
二年区域试验平均鲜穗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3.0%,且每年增产≥2%,生产试验增产≥1%。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的试验点比率≥60%。
2.3 绿色品种
2.3.1早熟品种:品质综合评分与对照品种相当、熟期两年平均比对照品种早熟≥3.0天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鲜穗产量平均比对照品种减产幅度≤10.0%;比对照品种早熟≥5.0天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鲜穗产量平均比对照品种减产幅度≤20.0%。
2.3.2抗病品种:纹枯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达到抗及以上的品种。
2.4其他有特殊应用价值的品种。
(二)普通玉米
1.基本条件
1.1纹枯病、茎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小斑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未同时达到高感。
1.2容重≥710克/升,粗淀粉含量(干基)≥67.0%,粗蛋白含量(干基)和粗脂肪含量(干基)之和≥11.0%。
1.3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倒伏倒折率之和平均分别≤8.0%,且倒伏倒折率之和≥15.0%的试验点比率不超过30%。
2.审定品种条件
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品种提交审定。
2.1高产品种
区域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3.0%,且每年增产≥2.0%,生产试验比对照品种增产≥1.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的试验点占比≥60%。
2.2 绿色品种
2.2.1抗病品种: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的纹枯病、茎腐病均达到抗及以上的品种。
2.2.2适宜机械化收获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倒伏倒折率之和≤5.0%的试验点占比≥90%,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与对照相当,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达标的试验点占比≥60%。
大豆
1 基本条件
1.1 品质要求,普通型品种的脂肪含量(干基)和蛋白质含量(干基)之和≥59%,鲜食型品种品质品尝评级达到80分及以上(设定对照分为80分)。
1.2大豆花叶病毒病人工接种鉴定,对弱致病优势株系抗性级别达到中感及以上,对强致病优势株系抗性级别达到感及以上;大豆炭疽病抗性人工接种鉴定,抗性级别达到感及以上。
2.审定条件
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品种提交审定。
2.1优质品种
干籽型大豆高蛋白品种:两年区域试验粗蛋白质平均含量≥45.0%,且单年≥44.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品种减产≤3.0%。
鲜食型品种:品质评级达90分及以上的品种。
2.2高产品种
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增产≥3.0%,且每年增产≥2.0%,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1.0%,增产点率≥60%。
2.3绿色品种
2.3.1 早熟品种
鲜食春大豆生育期比对照品种早熟≥3天、5天的,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平均产量可比对照品种减产幅度分别小于≤5.0%、≤10.0%、
2.2.2 抗病品种
大豆花叶病毒病强致病株系达抗及以上、弱致病株系达高抗或炭疽病抗性达抗及以上。
2.3 具有特殊用途和利用价值的品种
彩色籽粒品种:籽粒颜色除黄色以外的其他品种。
籽粒大小特异品种:籽粒特大或特小的品种。
其他特殊类型品种。
棉 花
1 基本条件
1.1转基因抗虫棉品种,具有有效期内的转基因安全评价证书
1.2枯萎病病指≤20(或优于对照)。
1.3品质要求:纤维品质指标中的纤维上半部平均长度≥27ml,断裂比强度≥28.0cN/tex,最低一年≥27.0cN/tex,马克隆值3.5~5.5。
2 审定品种条件
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品种提交审定。
2.1优质品种
纤维品质指标中的纤维上半部平均长度≥30ml、断裂比强度≥31.0cN/tex、马克隆值3.7~5.0、整齐度指数≥83%的品种。
2.2高产品种
参试品种两年区试结果平均,皮棉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增产≥3.0%,其中最低一年不低于对照,生产试验皮棉产量比对照增产≥3.0%,每年区试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60%;或常规棉品种比杂交棉对照减产≤8.0%,其中最低一年和生产试验皮棉产量比对照减产≤10.0%,减产幅度≤10%的试点≥60%。
2.3 绿色品种
2.3.1抗病品种:枯萎病病指≤5.0的品种。
2.3.2适合机械采收品种:株型比较紧凑,抗倒伏,第一果枝始节高度20cm以上,株高85cm左右;霜前花率90%以上;含絮力适度,吐絮比较集中,对脱叶剂敏感,纤维上半部平均长度、断裂比强度达到Ⅱ型及以上。
2.4具有特殊用途和利用价值的品种
2.4.1棕色棉品种:断裂比强度≥27.0cN/tex,纤维上半部平均长度≥27ml、马克隆值为3.5~5.5。
2.4.2其它彩色棉或特殊用途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