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2021年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能力验证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持并提升农作物种子检验机构检测能力,为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种子市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促进我国种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将继续对持有检验机构合格证书的种子检验机构开展能力验证活动。现将2019—2021年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能力验证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辖区检验机构参加能力验证活动,并按《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
1.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 赵建宗
电话:010——59194513 邮箱:zhaojianzong@agri.gov.cn
2.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市场监管处 宋 伟
电话:010——59193209 邮箱:zzjscjgc@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