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农办农〔2019〕4号)文件和2020年全省农作物种子检疫专项检查年度安排,8月10~12日,省植保植检站组织有关专家对盐城、淮安两市的国家级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开展植物检疫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基地检疫性有害生物管控、基地县植物检疫机构监管主体履职、基地内种子生产企业遵守植物检疫要求等情况。检查人员赴金湖、建湖、阜宁、大丰4县(区)听取基地县农业农村局及部分种子生产企业的情况汇报,检查基地建设和检疫工作档案,抽查种子企业检疫台账,实地调查田间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情况,最后进行了综合评分。
专家们肯定了基地县检疫性有害生物管控责任落实、植物检疫机构监管主体履职、企业遵守检疫规定等方面工作,并建议基地县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检疫机构不断加大检疫监管力度;种子生产企业主动落实检疫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