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文件
鲁农种子字〔2021〕18号
关于开展2021年玉米、水稻、大豆、棉花新品种试验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市种子管理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唐仁健同志在农业农村部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规范玉米、水稻、大豆、棉花品种试验管理,确保试验质量水平,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玉米品种多渠道试验联合监督检查的通知》(农技种函[2021]227号)等文件要求,我站决定对玉米、水稻、大豆、棉花品种试验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玉米、水稻、大豆、棉花品种国家统一试验、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及省统一试验、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特殊用途试验、引种备案适应性试验等各渠道试验。
二、检查方式
由各市种子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对辖区内的玉米、水稻、大豆、棉花品种国家统一试验、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及省统一试验按作物、试验渠道分别抽查,重点抽查两年内未曾检查过及以往试验不规范的试点,每种作物每个试验渠道抽查试点数量不少于辖区内试点总数的30%;对辖区内省联合体试验、特殊用途试验、绿色通道试验、引种备案适应性试验按作物、试验渠道进行试点全覆盖检查。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各试点试验方案落实、试验地位置环境、试验地平整、试验设计、田间表现、田间管理与调查记载、档案与试验工作管理等情况。市级种子管理机构抽取辖区内1-2个省级联合体承试单位进行现场收获测产。
四、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收获。
五、有关要求
1.按要求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按照2021年玉米、水稻、大豆、棉花品种试验检查评价表(样表)(附件1)的内容对辖区内玉米、水稻、大豆、棉花品种各渠道试验试点,逐项进行检查。玉米品种试验承担单位见附件2、3;水稻品种试验承担单位见附件4、5;大豆品种试验承担单位见附件6、7;棉花品种试验承担单位见附件8、9。在市级检查期间,省站将对部分试点进行抽查。
2.检查完成后及时汇总、上报检查结果
检查评价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检查结束后,将国家统一试验、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及省统一试验、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特殊用途试验、引种备案适应性试验按作物分别汇总试验检查评价表、现场收获测产结果,写出试验检查报告,于收获测产后5日内、11月30前将电子版同纸质版一并报送(电子版发至公共邮箱sdpzqsk@163.com,纸质版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北路200号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区试科),联系人:刘华荣,联系电话:0531-81608101)。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品种处理、引种备案的重要依据。
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