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板,春耕了,你家有没有啥好种子?"
" 你可来对了,就买这个种子吧,今年卖的特别好。"
" 这是啥品种,咋没有品牌标识呢?"
" 这种子是特供了,要啥标识。你再晚来一会都被抢光了,信我你就买这个,保你年底大丰收 ……"
近日,哈尔滨市基层检察院批捕起诉一售卖假种子的商贩,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鉴定,李某某销售的种子系假种子,销售数量为 12405 斤,销售金额为人民币 6.2 万余元。造成 48 家农户共减产 10 万余公斤,损失 38 万余元。最终,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并起诉了李某某,使其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案件详情
去年春耕前,农户杨大力(化名)到家附近的种子商店购买水稻种子。当询问什么种子好时,商店老板李某某 " 极力 " 为他推荐了一款新到的种子。杨大力看到种子没有品牌商标时起了疑,对此李某某却说,这批种子是 " 特供 " 的,绝对可以大丰收。随后,杨大力便买了 2000 多元的 " 特供 " 种子。
可随着秋收到来,杨大力傻眼了,周边的农户都是大丰收,而自家精心照顾的几亩田不仅没增收,还大幅度减产。此刻,他终于意识到自己买的 " 三无 " 种子可能有问题,于是选择报案。
区农业农村局调查后认为,销售伪劣种子的李某某涉嫌构成犯罪。随后将案件移送区公安局并抄送区检察院。考虑到本案涉案农户多、案情重大,检查机关立即成立专班提前介入,由专人跟踪案件进展、审查证据材料。
经多次到案发田间地头踏查,并与公安机关以及相关部门会商后,检察机关认为该案符合刑事立案条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经查,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4 月,李某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购进没有标签的水稻种子,向哈市多条街道 48 家农户销售。
经鉴定,李某某销售的种子系假种子,销售数量为 12405 斤,销售金额为人民币 6.2 万余元。造成 48 家农户共减产 10 万余公斤,损失 38 万余元。最终,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并起诉了李某某,使其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