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领域2024年农业农村国家和行业标准推荐入库项目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体系,提升我国农业转基因安全标准的科学化水平,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为加快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提供技术支撑,按照《农业农村标准项目库管理规定(试行)》(农质标函〔2022〕78号)要求,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入库项目建议。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统筹考虑生物育种产业化及各新型生物技术的发展现状,紧跟行业发展趋势,着眼生物育种产业化前景,宏观布局、顶层设计,以“规范性、科学性、实用性、前瞻性”为指导思想,制定符合我国国情,适应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新形势及新要求,并与国际接轨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技术标准,保障人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生物技术健康发展。
二、征集项目范围
(一)基础标准
在已发布国家标准、农业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趋势并对标国际接轨,梳理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相关需求,对术语、定义等基础性、通用性标准及时进行适当的补充完善。
(二)安全监管
围绕研究与试验监管、生产与加工监管、经营(流通)管理及检测机构管理等方面,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安全监管标准。建议优先针对与技术标准发展不匹配、不同步的早期监管标准进行修订或立项。
(三)安全评价
围绕分子特征、环境安全和食用安全等三方面需求,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安全评价标准。建议优先针对新型生物技术发展需求补充完善相关安全评价配套标准。
(四)安全检测
围绕产品成分检测、环境安全检测和食用安全检测等三方面需求,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安全检测标准。建议优先针对有应用前景的转化体产品成分定量检测标准及基因编辑等新型生物技术动、植物产品的检测标准进行立项,并进一步优化现有转基因筛查鉴定标准。
(五)其他标准
其他需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相关技术要求与规范标准。
三、有关要求
(一)标准建议要求
项目立项建议要与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体系框架(见附件1)相协调、相衔接;制定的项目不应与已发布或已立项的标准项目重叠或交叉;修订的项目应明确说明标准修订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提升标准质量
项目建议应当具备扎实的前期科研基础,标准制修订时机成熟,针对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评价和产业化的主要问题,技术内容科学合理。立项建议应当包括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必要性和依据、主要技术内容、已完成工作情况、预计完成时间等。优先支持已形成草案的标准项目立项。
(三)承担单位要求
标准项目承担单位应为相关领域的技术机构、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具有标准研制相关工作经验,能够提供相应保障条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项目承担单位联合相关单位组成协同组,共同承担标准制修订工作。
(四)完成时限要求
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研制计划到完成报批)不超过12个月,如需延期,需向业务主管司局提交延期申请,延期不超过12 个月。如需跨年度实施的重大项目,申请立项时需作出说明,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项目承担单位有未按时完成制修订任务或未通过考核评估,限制入库新的标准项目。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的立项建议经专家评审后,将作为2024年入库项目建议推荐上报。
(二)2023年已经入库的项目(见附件2),提交材料后直接推荐上报。
(三)请各有关单位填写入库项目建议表(见附件3)、立项建议书(见附件4),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电子版(附件3为Excel格式,附件4为Word格式及盖章扫描后的PDF格式)报送至标委会秘书处。邮件名称统一为“单位名称+推荐立项标准项目名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子言
电话:010-59198139, 18311168835
E-mail:zjybwh@163.com
附件:1.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体系框架
2. 已入库项目清单
3. 入库项目建议表
4. 2024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领域农业行业标准立项建议书
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