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春耕备耕在即,农资逐步进入销售和使用旺季。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保障2024年春耕生产加强农资质量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农资打假工作安排,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严”和“快”的要求,从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春耕备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
多管齐下抓监管
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总体要求,从生产源头、销售流通、消费使用等环节多管齐下,针对种子、农药、肥料等急需农资,扎实开展春耕备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狠抓农资市场监管,保障春耕生产,维护农民利益,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明确重点强执法
围绕种子、农药、肥料等重点产品,强化执法检查。
一、抓好种子生产经营环节执法,重点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主体资质、生产经营档案是否规范;市场销售种子的标签、使用说明、二维码等内容是否完整、规范,进口种子品种名称是否与进口审批表一致;玉米、大豆等作物种子是否存在未审先推,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未经登记而以登记品种名义销售,授权品种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经品种权人许可等。
二、抓好农药生产经营环节和使用场景执法,重点检查农药生产、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购销台账;农药产品包装、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农药使用环节重点对是否执行休药期、是否使用假劣农药等行为进行检查。
三、抓好肥料生产经营环节执法,严查肥料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内容不符的违法行为。
加强巡检不姑息
市级成立3个专项巡查检查组,由农产品质量安全处、种植业管理处、种业管理处和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参加,于2024年3月12日-3月15日分赴13个涉农区,从农资生产、经营、使用三个环节开展专项巡查检查。同时要求区级迅速对辖区内种子、肥料、农药的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和农资门店组织开展一轮拉网式排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求坚决予以立案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普法宣传护民心
一、要求各区把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时间窗口,多种渠道宣传农资打假行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和打假维权知识,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
二、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在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过程中释法普法,增强社会公众法治意识,营造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切实加强对开展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积极宣传本区在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对专项行动成效进行广泛深入的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