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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审议 公众代表列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06  来源:上海三农  作者:张孜怡  浏览次数:382
 
  6月4日,市农业农村委党组书记、主任冯志勇主持召开市农业农村委2024年第9次主任办公会。会议邀请相关领域公众代表列席,参与审议《上海市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
 
  为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工作,为我市未列入国家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农作物品种选育和推广提供有效通道,根据《上海市种子条例》,市农业农村委起草《上海市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办法》(以下称《办法》)。冯志勇指出,《办法》是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重要手段,符合上海农作物生产情况。要把品种管理放在种业振兴的角度,把优良品种做大做强,加强推广应用。他表示,在《办法》正式发布后,要聚焦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新品种推广应用等方面,采取具体举措,加强品种全生命周期管理。
 
  会议听取了市农业农村委种业管理处关于起草《办法》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中,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上海)分中心技术负责人陈海荣,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副研究员、学科与科技办公室主任宋士任作为公众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发表意见建议。他们表示,通过《办法》对未列入国家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进行认定,加强对上海市非主要农作物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新品种的推广,激发科研人员育种创新的积极性。
 
  市农业农村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并发表意见。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处室、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市农技中心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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