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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市场专项检查,保障农民用种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7-26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浏览次数:379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陈彬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我省2024年整治无证生产经营农作物种子种苗专项行动近日启动。7月15日-19日,省农业农村厅交叉检查工作组赴海口、定安、琼海、文昌等多个市县开展专项检查和普法宣讲工作,进一步规范种子种苗市场秩序,保障农民用种安全。
      
      据介绍,本次专项行动的整治对象为全省范围内种子种苗生产经营企业、种苗场(基地)、门店及可能存在无证生产经营的场所,重点是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和种苗场(基地)。整治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是否存在超过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制售假劣种子种苗违法行为等。
      
      本次专项行动以市县自查、交叉检查方式进行。在市县自查的基础上,省农业农村厅从种业管理处、农业行政执法局、省种子总站和部分市县抽调人员对市县开展交叉检查。7月15日-19日,两个交叉检查工作组分别对海口、定安、屯昌、琼海、文昌、万宁等多个市县开展专项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部分经营企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海南省非主要农作物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条件规定》等相关规定认识不到位,部分种苗企业、基地行为不规范,存在生产经营档案不完整、种子种苗标签不规范、不了解需要办理农作物生产经营许可证要求等问题。检查中还发现,在申请办理证件流程方面,行政审批部门部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仍存在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升。
      
      据了解,本次执法检查以教育整改为主。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工作组现场宣讲法律法规并指导建立、补充、完善台账,制作标签,同时要求市县主管部门靠前服务、畅通渠道,督促生产主体办证、申领检疫合格证等,积极协调发证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生产主体办证并更新信息。
      
      检查工作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区域内主体责任,加强与林业、综合执法等部门的协作,加大种子种苗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制售假、劣种苗,无证生产经营等行为,及时公开案件信息,为种苗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要持续增强办证服务意识,会同林业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解决种子种苗资质等各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打通服务经营主体和农户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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