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申报2024-2025年度四川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的通知
川农函〔2024〕392号
有关种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种业振兴行动方案》部署要求,保障我省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四川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实施办法》《四川省“十四五”省级物资储备发展规划》有关要求,现就申报2024-2025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作物种类及品种
2024-2025年度我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分为救灾和备荒两类。救灾类种子储备主要包括宜灾后补种改种的水稻、玉米、马铃薯等短生育期品种种子和蔬菜、大豆、杂粮杂豆等作物品种种子;备荒类种子储备主要包括生产表现好、市场需求量大的水稻、玉米、油菜等作物杂交品种和玉米、水稻亲本种子。储备种子应为2024年新产种子。
二、储备数量及补助标准
2024年省财政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贴,计划由18家(次)企业承担储备任务(同一家企业可同时申报救灾和备荒种子储备),拟储备种子200万公斤。其中,8家企业承担救灾储备种子40万公斤,补助标准为3.0元/公斤;10家企业承担备荒储备种子160万公斤,补助标准为0.5元/公斤。
三、储备期限
储备时间从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马铃薯储备期为8个月,从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四、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实施办法》,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应持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在2025年10月31日储备合同期满前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若此前到期,应在申报时出具继续申办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书面承诺。
(二)具有储备作物品种的生产经营权和良好的种子贮藏条件,且在四川省境内有自有仓库的企业。
(三)近三年未发生过种子质量事故或不诚信行为的企业。
(四)财务制度完善,按时上报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厅财务报表和种业行业统计信息。
(五)已承担2024-2025年度国家储备任务的企业不再申报。
五、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1.填写《四川省2024-2025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申报表》(见附件 1),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均加盖单位鲜章。
2.承储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储备品种信息。包括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如为授权品种,需提供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或授权协议复印件,拟储备品种适宜储备情况说明。
4.中国种子协会信用评价证书复印件或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称号证书复印件。
5.贮藏条件要分别注明仓库总面积和越夏仓库面积,普通仓库及冷库的全景和特写照片,以及仓库产权证明复印件。
6.管理制度须提供财务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和仓储管理制度。
上述资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二)申报时间要求
2024年8月13日17点前报送3套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至省种子站,同时提供申报材料的PDF版和Word版。
联系人:四川省种子站 江青贵 李波 028-85512638
传 真:028-85580384
邮 箱:657558455@qq.com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北路5号
附件:1.四川省2024-2025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申报表
2.四川省2024-2025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品种情况明细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