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玉米重大品种推广补助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实施成效,根据《山东省玉米重大品种推广补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指南)》,制定本验收办法。
一、考核指标
1. 新增推广面积;
2. 项目区补助品种单产比对照郑单958提高幅度(百分比);
3. 项目区农户亩均增收额。
二、验收内容
(一)项目完成情况。对照项目任务书,包括项目区补助品种的性状表现、推广面积及带动单产提升、农民增收等任务完成情况,千亩方建设情况,配套技术集成及应用情况等。
(二)资金使用情况。包括项目资金到位、拨付、使用和管理等情况。
(三)组织管理情况。包括方案编制、组织领导、技术指导服务、项目过程管理、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情况。
(四)宣传推广情况。包括利用媒体宣传项目实施成效、经验做法,召开现场观摩培训会议等情况。
三、验收依据和程序
(一)依据
《山东省玉米重大品种推广补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指南)》《2023年度山东省玉米重大品种推广补助试点项目任务书》《山东省玉米重大品种推广补助试点项目综合验收评价表》(见附件2)。
(二)程序
1.由项目实施企业向项目县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对本项目区补助品种性状表现、千亩示范方建设情况、项目区补助品种单产提升情况及农民增收情况、补助品种推广情况等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实施企业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2.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组成项目综合验收组,通过听取情况介绍、现场查看、调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参与验收的专家力量,应由农业、财务方面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每组3—5人;综合验收结束后,验收组要向市、县出具《XX公司山东省玉米重大品种推广补助试点项目XX县实施情况综合验收意见》(见附件3,一式三份,省、市、县各一份),并现场向项目县反馈意见。
3.项目综合验收结束后,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形成项目验收分析报告连同项目县综合验收报告,于10月2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4.省农业农村厅随机抽取部分项目县,会同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附件:1.试点项目县名单
2.试点项目综合验收评价表
3.试点项目县实施情况综合验收意见(模板)
4.品种展示评价任务验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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