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中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棉种业”)发布重大诉讼公告。
根据公告,中棉种业于2024年11月6日收到应诉通知书,受理法院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原告为郑州旭之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棉种业为被告。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为,中棉种业与郑州旭之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和2017年12月签订了《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合作形式为:按照政府的相关要求,公司方提供项目建设土地及其相关手续,郑州旭之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公司名义报建并负责该项目建设的全部投资。双方因合作建设项目未如期推进产生纠纷,郑州旭之晟向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称,合同签订后,原告将工程保证金1,000 万支付给被告,并且在施工过程中垫付了工程款,但因被告用地审批不通过,导致后续进展无法开展,现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被告应将原告支付的工程保证金及工程款予以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原告要求解除协议并让被告退还工程保证金及工程款,并支付相应利息等,暂共计21,378,418.51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
此诉讼已受理,于10月21日立案,开庭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中棉种业称,目前该诉讼未对中棉种业经营及财务产生影响,公司将积极应诉,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中棉种业官网信息显示,中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等单位投资组建的集科研、生产、经营于一体的科技先导型企业,专注于经营棉花、小麦等农作物种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位于河南省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5年2月16日,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又称“新三板”)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