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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关于征集供鉴定生产试验承担单位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22  来源:云南种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397
 

 云南省种子管理站关于征集供鉴定生产试验承担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云南省品种审定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品种试验工作高质量完成,现面向社会征集供鉴定生产试验承担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验项目简介

      本次试验为省内玉米联合体、自主试验程序内容之一,旨在对加强对联合体、自主生产试验品种的管理,强化适应性和抗逆性田间鉴评,严格控制风险性状,做到试验公开、公平、公正。试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种种植管理、生长发育特性、产量性状、抗逆性记载、产量数据分析与品种评价。

      二、试验承担单位资格要求

      (一)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二)人员配备

      1.有相关技术资格专业技术人2人以上。能够开展试验田准备、播种管理、田间管理、植株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试验方案开展试验。

      2.试验承担人能够全面准确组织开展品种的生长发育数据记录、农艺性状、抗逆性数据采集,有固定的时间间隔和标准的测量方法,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职称证书。

      (三)设备与设施

      1.具备开展本次试验所需的仪器设备。设备清单应涵盖品种试验生长全周期测量工具,且设备应定期校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测量精度。

      2.拥有满足试验要求的场地和设施条件。试验地块能够开展玉米种植,保证玉米正常生长,试验地能够容纳品种数量。

      (四)业绩要求

      1.在过去5年内,承担过20个以上品种集中试验项目,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试验结果报告等证明材料,以证明具备承担本次试验的能力和经验。

      2.在试验项目执行过程中,无重大质量事故和违规违约行为记录。

      (五)法律责任

      试验承担单位应严格执行委托试验单位的试验方案,并主动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试验承担单位不按试验方案执行、不配合监督检查等,省种子管理站对试验承担单位提出批评和整改;未按试验方案执行、试验质量不合格等情节严重的,省种子管理站可以对试验进行报废,并取消承担单位试验资格。由不可抗拒原因、检查不合格、不配合检查等原因导致试验报废,委托试验单位与试验承担单位产生的经济纠纷,由试验承担单位自行承担。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单位基本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资质情况、人员组成、设备设施情况、业绩介绍等。

      2.营业执照、法人证书、专业资质证书、人员学历和职称证书,试验地块海拔、图片、交通条件、面积,试验能力、技术人员、种植管理、试验服务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无违法记录承诺书。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1.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邮寄至以下地址:昆明市茭菱路24号;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nszzzpgyk@163.com。

      2.申报材料应密封完好,并在封面注明“供鉴定生产试验承担单位申报材料 - [单位名称]”字样。

      五、评审与确定

      1.由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申报单位的资质、人员、试验地条件、试验能力等方面。

      2.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试验承担单位,并在云南省种业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2025年度供鉴定生产试验承担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云南省种子管理站品管一科张恒,邮编:650031,通讯地址:昆明市茭菱路24号,电话:0871-65362539;邮箱:ynszzzpgyk@163.com。

      云南省种子管理站 

      2024年11月21日

       云南省种子管理站关于征集供鉴定生产试验承担单位的通知.pdf


       附件1.xls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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