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关于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工作的统一安排,现就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安排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17:00前登录农业农村部网站(http://www.moa.gov.cn),选择“业务管理”栏目注册成功后,进入“政务管理—人事管理—人事人才管理服务”模块,按照“公开招聘管理”栏目中《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要求,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
(二)资格审查。经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上显示应聘人员报名状态为“请提交书面材料”,应聘人员即可提交相关材料。我中心根据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报名状态显示为“审核合格”。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5,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开展后续工作。笔试人员名单和有关事项将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http://www.moahr.cn,下同)和中心网站公布。
(四)面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组织面试,如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事项将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和中心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带队到指定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对考察对象进行等额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如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经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递补。我单位将电话通知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和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且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将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书面材料及要求
应聘人员在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开招聘管理”栏目中报名后,网上审核状态显示为“请提交书面材料”的,须在3月17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应为PDF格式且单个文件不超过20MB。材料如下(请严格按照材料顺序上传,每一项合并为1个PDF):
(一)《报名表》(见附件1,表上需有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暂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请在教育经历栏中注明即将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学位名称)。
(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京内生源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三)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学生证、在校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五)外语水平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六)获得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
(七)学术成果及发表论文(著作)(封面及论文页)等证明材料。
(八)应聘人员在校期间应为非在职、非就业状态,请提供全国社保及个税缴纳记录等证明材料(查询指南见附件2)。
(九)承诺书(见附件3),需手写签字。
三、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或核查发现在校期间为在职、就业状态等,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通过初审后,报名信息不得再修改。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请及时查看个人的网上被审核状态,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表及证明材料(发送邮箱即可),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
(三)请及时关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了解有关笔试、面试及其他相关信息。我单位将在面试前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电话确认,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请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的,由本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人:呼老师,联系电话:010-59198028。
附件:1.报名表
2.社保及个人所得税记录查询指南
3.承诺书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
2025年3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