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农作物种子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种业振兴行动部署,净化农作物种子市场,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各类涉种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提升监管效能,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现就做好2025年农作物种子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坚持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以持续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规范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为重点,稳步提升种业监管能力,保障种子数量和质量双安全。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协调配合,坚决遏制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制售假劣、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无证生产经营种子等违法行为,持续规范种子市场秩序,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服务农业强省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管理。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法定条件开展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查、核发工作。继续加强对在有效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委托生产、委托代销以及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四类主体备案管理和指导服务,严格审核种子生产经营资质、品种合法性、种子数量及来源等关键信息,确保备案信息真实、完整,实现种子生产、销售全程可追溯。
(二)加强种子生产源头管理。以种子生产经营资质、品种权属为重点,对辖区内国家级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开展全覆盖检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制种基地的面积及分布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私繁滥制、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制种田苗期,要利用转基因试纸条等快速检测手段,开展转基因检测,从源头防范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入市场。督促、引导种子生产企业提升质量控制意识,在种子加工旺季,以许可资质、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和种子质量等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严防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
(三)加强种子流通环节管理。紧盯重点作物、重点地区、关键环节,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推行线下线上一体化监管,深入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加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力度,落实种子质量监测“周报”制度,严防质量不合格种子入市下田。以种子集中交易市场为重点,深入检查经营主体是否备案,是否建立销售台账,销售的品种是否存在未审先推,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规范等,确保种子市场平稳运行。各地要积极对接合作社和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倒查品种来源及合法性,做好规模化用种大户的种子风险防控服务。
(四)加强种情监测和供需调度。在春夏播和秋冬种用种时节开展主要农作物种子市场动态监测,及时掌握供需信息,科学开展供需调度,做好品种间余缺调剂,强化灾害应急供种保障,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五)依法打击涉种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种子行业管理机构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信息共享制度,及时互通管理信息。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一般违法行为,要尽查快查,对大案要案,要追根溯源,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及时公开曝光侵害植物新品种权、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以案普法、以案释法,积极营造尊法守法良好氛围。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落实种子监管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种业振兴行动部署,制定监管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的高压态势,全面净化种子市场。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全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具体工作由省种子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衔接的种业监管协调机制,强化工作进展调度和问题通报反馈,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构建社会参与、监督有力的种业监管体系。
(三)及时宣传总结。充分利用融媒体、部门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开展种子法律法规和监管工作宣传,不断提升种子企业、经营门店、用种农户的法治意识和用种安全意识,营造科学选种用种的良好氛围。各市州要及时梳理本年度农作物种子监管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相关建议,分别于5月30日和10月31日前将春季和秋季工作总结报送至厅种业管理处和省种子管理局。
联系方式:
厅种业管理处 027-87664629,邮箱1422547589@qq.com;
省种子管理局 027-87394443,邮箱eseedmanage@163.com。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