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种子管理站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邀标函
为保障本单位合法合规运营,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拟采购1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为单位各项工作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4万元
(三)采购目标:为单位提供全程的法律顾问服务。
(四)采购内容
1.技术要求
(1)日常法律顾问服务。为采购方日常运营中涉及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及时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查、合规管理、劳动人事纠纷、纠纷案件、信访、工程项目、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解答。向采购方提供相关政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法律信息和动态。
(2)文件审查与起草。为对采购方各类合同、协议、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根据采购方业务需求,起草各类标准合同文本及特定业务合同,保障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须在采购方提出需求的2日内完成工作并出具意见,采购方遇紧急需求的,按采购方需要的时间开展。
(3)信访及纠纷处理。在采购方面临法律纠纷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根据采购方需要发布律师函,协助单位进行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工作,维护采购方合法权益。协助采购方处理信访事项。
(4)政府采购服务。根据采购方需要参与采购方内部讨论、对外谈判或协商,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采购方识别法律风险或化解纠纷,或根据采购方需要出具法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事实调查报告,草拟相关文件等。
(5)法律培训。定期为单位员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每年至少1次),内容涵盖与采购方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解读、合同管理实务、法律风险防范等,提升采购方员工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6)其他法律服务。协助采购方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对采购方业务流程进行法律合规审查,确保采购方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2.商务要求
(1)服务期:一年,自签订合同起算。
(2)资质和条件要求
①服务团队依托律所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在南宁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律所及服务团队各成员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②服务团队(指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实际服务人员,下同),团队负责人应具有经律协评定的行政法专业律师证书,熟悉行政法(特别是农业农村领域、工程项目领域)政策法规。(必须具备)
③服务团队各成员均须具备行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经历。(必须具备)
④同等条件下,律师团队负责人在行政机关工作三年以上的予以优先选聘。
⑤以上经历须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实际具备,禁止套用他人(不实际提供服务的任何人)经历投标,如经发现,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采购人可指定服务团队任一成员提供技术参数中的有关服务,如中标供应商拒绝,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必须具备)
(3)其他服务要求
①服务团队需具有成体系的管理服务流程与标准,对法律顾问团队进行合理配置与职责分工,具有成体系的管理及服务制度;有效协助采购人完成相关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团队固定,未经采购人认可不得更换团队成员;中标供应商应当对组建的法律顾问团队成员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和检查,不得泄露工作秘密及采购人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中标供应商因违反保密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构成法律责任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②中标供应商按照国家该行业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服务,并随时接受采购方的检查、监督。
③中标供应商出现重大专业错误达2次的,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损失。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4)付款条件:一次性付款。
二、投标要求
1.资格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在南宁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2.文件要求:供应商需填写《报价明细表》(见附件),并附律所营业执照复印件、律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3.时间要求:供应商需于2025年3月27日17:00前,将材料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gxseed@qq.com,邮件标题中注明:“广西种子管理站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响应材料”。
三、业务咨询
联系人:贝永馨,联系电话:0771-2182692、13481174836。
附件:报价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