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局、种子管理站:
为了解2009年全省春季玉米种子供种质量水平,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管理,按照晋农(种子)发[2008]17号“关于开展2008年玉米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种子站和农业部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太原)顺利完成了杂交玉米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对象为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和2008年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涉及种子实物质量、种子标签两个内容,在11个市共扦取了36家种子企业的 59 个样品,涉及52个品种,代表种子数量116.8万公斤。
二、抽查结果
(一)种子实物质量
在本次抽查的36个种子企业中,有34个企业的实物质量全部合格,如山西潞玉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强盛种业有限公司、晋城市润农种业有限公司、山西大丰种业有限公司、翼城县翔丰种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治市鑫农种业有限公司、山西凯盛肥业有限公司、省农科院谷子所开发公司等,单位合格率为94.4%。抽查的59个种子批中,实物质量合格的57个,样品合格率96.6%;有2个样品2项次不合格。从检测指标看,净度合格率为100%,发芽率、水分合格率为98.3%,纯度合格率为100%。
(二)种子标签标注质量
抽查的59个种子批中,标注质量合格的43个,样品合格率为72.9%。种子标注质量不合格表现为将净度值标注为≥98.0%,不符合GB4404.1-2008规定,如盂县种子公司等。
三、存在问题
1、GB4404.1-2008规定,长城以南玉米种子水分为≤13.0%,被检样品中有12个种子批水分检测值在13.0~13.5%之间,虽然在容许范围之内,被判定为水分合格,但在使用前遭遇高湿度天气,容易导致质量劣变。
2、有的企业盲目标注质量指标,没有检验结果做依托,在被判定不合格的两个种子批中,一个样品发芽率标注值为“≥95%”而实际发芽率为“90%”,另一个样品水分标注值为“≤12.0”而实际水分为“12.6%”。两个种子批实物检测结果都符合GB4404.1-2008的规定,但违反GB20464-2006《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的规定。
四、处理意见
1、各市要进一步指导辖区内种子企业做好包装标注工作,组织人员加强对销售种子的标签检查,标注质量不合格的种子由各县种子站监督限期整改。
2、本次抽检不合格种子停止销售,更换包装,修正标注值后(不能用加注标准号替代标注值修正)重新销售;对已经销售使用的不合格种子进行追寻调查,给种子使用者书面告知种子真实质量。各企业将书面整改材料报市县种子站。
3、各县种子站对有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经营挡案进行普查,对没有相关档案的单位,责成对进货渠道、质量验证、销售去向补充登记,必要时进行处罚。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