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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玉米、水稻良种补贴资金开始兑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6-12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560
 

标准为玉米每亩10元、水稻每亩15元

    6月10日,记者从河南省农业厅得知,2009年河南省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开始实施,良种补贴范围扩大到全省18个省辖市的各县(市、区)。生产中使用玉米水稻良种的所有农户(农场职工)都可以按照玉米每亩10元、水稻每亩15元的标准领取补贴。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实行良种推介、自愿购种、直接发放,严禁按人头或耕地面积平分补贴资金。 
    省农业厅总经济师魏仲生告诉记者:“通过实施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可以进一步调动农民种植积极性,稳定扩大种植面积,使我省玉米面积确保4300万亩、水稻面积确保900万亩以上;大力推广紧凑型玉米杂交种和超级杂交稻,普及应用配套集成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充分发挥玉米水稻高产稳产的优势,主攻单产,增加总产,确保全省秋粮总产稳定在450亿斤以上,力争再创历史新高。” 
    良种补贴方案对实施过程中的每一项程序都进行了严格规定。首先,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名称后,由各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的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级农业部门。县级农业部门复核确认后,会同财政部门逐级汇总报省,并建档备案,制定补贴分户清册。补贴资金发放采取“一折通”方式,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应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指印。县(市、区)财政部门收到补贴资金文件后,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补贴资金发放到户时间,但补贴资金兑现到户时间不得晚于今年7月31日。 
    据了解,补贴资金的安排使用实行“四公开”和“四到户”,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发现有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对有关地方、单位和当事人严肃查处,并通报全省。   

    相关链接:2009年河南省春夏播作物主推品种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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