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种子管理局(站),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为加强对杂交水稻、杂交玉米(以下简称“两杂”)种子质量的监督管理,消除种子质量隐患,确保明年我省农业生产用种质量安全,现将2009-2010年度全省“两杂”种子纯度海南种植鉴定(以下简称“南鉴”)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在我省取得“两杂”种子生产、经营(销售)资格的企业,凡今年生产和外省调进的“两杂”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均属南鉴范围。
二、组织形式与要求
今年的“两杂”种子南鉴工作由种子企业与种子管理部门共同开展,各负其责,采取三种方式进行,各种形式要求如下:
(一)企业南鉴。各种子企业可自行开展“两杂”种子纯度南鉴工作,要求如下:(1)对今年生产的种子要分户扦样鉴定,对从外调进的种子要严格按批次扦样鉴定;(2)要特别加强两系杂交稻种子与其亲本的鉴定,两系杂交稻种子鉴定要采取“杂交种与其母本相邻种植、稀植、全程对比观察”的方式进行,在关键时期要请有关育种专家进行现场指导;(3)鉴定结束后,将鉴定结果报当地市、州种子管理局(站),各市、州将结果汇总后报省种子管理站质量管理科。
(二)市(州)种子管理局(站)南鉴。各市、州种子管理局(站)负责辖区“两杂”种子纯度南鉴的组织、指导与鉴定工作,要求如下:(1)指导种子企业树立种子质量意识,加强种子质量控制;(2)“两杂”种子生产、经营量较大的市(州)应直接组织开展“两杂”种子纯度南鉴工作;(3)鉴定结束后,将鉴定结果报省种子管理站质量管理科。
(三)省种子管理站南鉴。
1、负责全省“两杂”种子南鉴指导工作。
2、负责组织省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纯度鉴定。
3、接受企业和市(州)、县种子管理局(站)委托检验。
4、相关要求:(1)送样数量水稻种子为100克/份,玉米种子为200克/份;(2)鉴定费水稻杂交种子每份样品45元,水稻亲本种子每份样品90元;(3)玉米杂交种和自交系种子,每份样品300元;(4)本省生产送样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外省调进种子送样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5)样品统一用尼龙网袋包装,包装内外必须用铅笔在塑料牌上清晰标明样品编号;(6)送样时附表格一份,详细说明样品编号、品种名称、种子类别、代表数量、送检单位等情况(见附表)。
三、注意事项
1、未经审定品种不组织南鉴。
2、种子管理部门承担的南鉴主要是鉴定品种的一致性,不鉴定品种的真实性,品种名称以送检单位申报名称为准。
3、对于委托检验,鉴定结果仅对送检样品负责。
二00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