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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12月16日,莒南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执法人员顶风冒雪赶往该县十字路镇东、西芦家林村,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民购买假种子案,最终使农民获赔4000余元。 今年春天,东、西芦家林村.. 12月16日,莒南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执法人员顶风冒雪赶往该县十字路镇东、西芦家林村,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民购买假种子案,最终使农民获赔4000余元。
今年春天,东、西芦家林村52户村民在某小卖店购买了玉米种,种植后出苗率不足30%,造成严重减产,向经营者索赔,几经周折后未果。于是,村民到工商局投诉。
接投诉后,莒南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执法人员迅速前往调查。经初步了解得知:该案涉及假种子125公斤,农户52家,种植面积50余亩,群众反应强烈。工商执法人员根据投诉者提供的线索,找到了东芦家林村赵某某,西芦家林村孙某某等3个种子经营户,从他们那里取得销售劣质种子的第一手资料,然后对照销售名单,逐村逐户落实,同时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受损农户要求赔偿种子费、农药费、误工费、秋后因减产而损失的费用。经多方奔走,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最终达成协议,由3户种子经营者免费补给优质种子,并按每亩地5斤种子、误工费80元的标准兑现给农民,总计赔给农民4000余元。工商执法人员还帮助这3户经营者向上一级种子批发商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