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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积极为农户维权 成功调解一起玉米种子纠纷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4-06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453
 

  碧海银沙网讯(图文/特约摄影师 陈燕玲 通讯员 钟 强 王广建 编辑/韦 儿 云 海)近日,东海消委会东简分会成功调解处理一起因玉米种子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达8000余元。

  2月10 日,东简消委分会接到东简镇消费者叶某投诉:2009年10月份在东山镇农资经营者苏某处以90元/袋购进8袋(0.45kg/袋)“华珍”牌玉米种在6亩地上种植,至今年2月份,在该收获的时候却发现玉米结实不饱满及“空苞”现象严重,因而怀疑玉米种子有质量问题,恳请调解处理。在受理投诉后,东简消委分会高度重视,于次日立即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农户的田间地头现场查看玉米种植受损情况,并对受损面积进行了详细调查统计,损失面积达6亩多,损失数量估计达1700斤/亩,按售价0.4元/斤计算,估价为8000余元。

  经进一步调查,经营者苏某所售给叶某的玉米种子是在霞山种子批发部购进的,由于在进货时苏某未向供货商索取发票,加之种子在销售给农户时又未留样,导致结果难已判定,给处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维护农民权益无小事,为将农民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东简消委分会及时走访了农业部门,了解到该品种原属台湾生产,并未通过广东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种子可能不适宜本地气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东简消委分会积极组织商家、农户双方进行调解,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经营者苏某一次性给农户叶某赔偿损失8000元,日前款项已送达叶某手中,受到了农户的好评。

  目前,为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保护好广大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东简消委分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在选购种子时,应该考虑选择正规育种单位培育的种子,并索取购买凭证,适量留样,保障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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