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2011年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农委)、财政局,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1〕24号)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河南省2011年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切实把良种补贴按时足额落实到每个农户,充分发挥良种补贴政策效应,加速优质高产新品种的推广应用,推动全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二0一一年四月六日
河南省2011年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今年我省继续组织实施主要粮食作物良种补贴项目,补贴范围覆盖种植小麦、玉米、水稻的全部农户。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切实把良种补贴资金按时足额落实到户,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1〕2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的原则,对全省所有种植小麦、玉米、水稻的农户进行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高产品种推广步伐。强化统一技术服务,加速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措施的普及应用,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进一步提高全省小麦、玉米、水稻生产水平,提升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进一步稳定全省粮食种植面积,不断提高单产水平,确保粮食总产继续稳定在1000亿斤以上。适应市场需求,积极推进优质小麦、专用玉米和优质稻米生产,进一步优化品种品质结构,提高生产效益,实现高产高效,促进农民增收。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推进原则。按照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落实良种补贴政策的规定和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对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即按照农民(农场职工)实际种植面积全部补贴。
(二)坚持品种择优原则。省农业厅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确定全省小麦、玉米、水稻主导品种。在符合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审定未通过或终止使用的品种。
(三)坚持公开推介原则。省级农业部门将确定的主导品种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向社会发布,并及时将推介品种上报农业部。各级农业部门要广泛宣传,积极向农民群众推荐种植,引导农民进一步扩大种植面积,充分发挥优良品种的增产增效作用。
(四)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各地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产量优先、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四、补贴范围、对象与标准
(一)补贴范围:今年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及农场实行。
(二)补贴对象:全省种植小麦、玉米、水稻的所有农户(农场职工)。
(三)补贴标准:小麦、玉米每亩10元,水稻每亩15元。
(四)补贴方式: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严格核实种植面积。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上报县农业、财政部门复核确认。市级财政、农业部门将所辖县(市、区)上报的补贴面积汇总审核后,于2011年11月20日前联合行文上报省农业厅、财政厅。
(二)制定补贴分户清册。村委会根据农户申报的种植面积,制定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分户清册。清册内容包括户主姓名、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内容。分户清册以村组为单位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上报县级农业部门。县级农业部门复核确认后,交同级财政部门。
(三)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程序。采取“一折通(一卡通)”方式发放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农业部门复核后的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分户清册中所列补贴数额,会同承办银行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固定补贴存款账户,严禁存入其他存款帐户,乡镇财政部门按照分户清册负责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应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指印。领取通知书后,农民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和农民固定补贴存款折、良种补贴兑现通知书,随时到承办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款业务。承办银行营业网点为农民办理良种补贴手续时,应在存款折摘要栏内分别注明“小麦、玉米、水稻良补”字样。
(四)据实拨付补贴资金。2011年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继续实行预拨制,补贴资金将根据当年实际种植面积于下年进行结算。省财政厅已按照省农业厅提供的种植面积拨付了2011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豫财农〔2010〕296号)。省辖市收到补贴资金文件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下达到各县(市、区)财政局;县(市、区)财政部门收到补贴资金(包括县管农场和境内军队农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补贴资金发放到户时间,应在播种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省农场管理局负责做好省辖市属农场和省黄泛区农场的良种补贴政策落实工作。2011年11月底前,各省辖市及有关县(市、区)财政、农业部门要将当年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上报省农业厅、财政厅。
(五)健全良种补贴档案。各地要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实现县级有区域图、乡级有落实表、村级有分户清册。乡镇对小麦、玉米、水稻补贴面积进行汇总造册,一式两份,一份由乡镇存档备查,另一份上报县财政局、农业局审核、备案。
六、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良种补贴落实到位
(一)强化协调配合。各地要高度重视良种补贴政策的落实工作,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良种补贴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河南省<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财农〔2010〕188号),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工作;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方案、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良种补贴政策落实搞好服务。
(二)广泛动员发动。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现代传媒手段,通过在新闻媒体举办良种补贴政策讲座、张贴宣传单和标语、组织人员到农村宣讲等形式,重点宣传良种补贴项目相关政策、规划布局、目标措施等,让良种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努力形成领导高度重视、政府统一组织、部门密切配合、干部积极工作、群众踊跃参与、社会各界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搞好技术指导。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抓好技术培训与推广工作,通过层层举办技术培训班、专家技术讲课、送科技下乡、开展科技入户等形式,切实把配套栽培技术落到实处。要认真抓好小麦、玉米、水稻高产创建活动,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实化措施,科学管理,提高广大农民科技种粮水平。
(四)强化项目监管。一要做到政策公开。补贴资金的安排使用,遵循“政策公开、标准统一、补贴到户”的原则,实行“四公开”和“四到户”,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二要实行严格督查。各级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采取不定期抽查、明查暗访、专家组督导等有效形式,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查看种植清册,核对种植面积与实际补贴金额,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省、市、县三级农业、财政、发改、监察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对农民群众举报的事项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查证落实,尽快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要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扎实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做好良种供应,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五)强化资金管理。按照《河南省<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财农〔2010〕188号),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应安排所需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监督检查等工作需要,严禁挤占挪用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严肃工作纪律,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当事人严肃查处,并通报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