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农作物杂交种子生产花期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种子管理局(站)、有关种子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作物杂交种子生产管理,提高种子质量,确保农业用种安全,我局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对杂交水稻、杂交玉米(“两杂”)种子生产组织开展花期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省范围内所有“两杂”制种及其亲本种子繁殖田。
二、检查时间
根据本地“两杂”制种、亲本繁殖田间生产情况,确定各种组合的盛花期为最佳检查的时间。
三、检查形式
1、企业自查
种子生产企业要加强“两杂”种子生产的田间质量管理,做好花期去雄、去杂等工作,对种子生产田进行花期检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对不符合种子生产隔离条件的、花期质量检验指标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坚决予以报废,确保种子生产质量。
2、普查普检
以市(州)为单位开展普查普检。各市(州)种子管理局(站)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成立检查专班,组织辖区内种子管理局(站),对本辖区内的“两杂”制种及亲本繁殖田进行普查性检验,并做好记录记载。
3、省级抽查
省种子管理局组织专职检验人员对有关种子企业在本省和外省的制种基地进行抽查。
四、检查内容
1、种子生产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种子生产许可证,所生产的品种、地点等是否与种子生产许可证相符。凡属代制“两杂”种子的生产单位,有无代制种子的预约生产合同。
2、种子生产单位是否制定种子质量保证措施,所采取的措施是否符合种子生产技术规程。
3、种子生产田的隔离、去杂、去雄、去劣等是否达到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
4、种子生产单位是否建立种子生产档案,有无详细、具体的质量管理与控制活动等记录。
5、选点调查父、母本杂株率,母本散粉株率(玉米)。
6、父、母本花期相遇情况,病、虫、草害及其他灾害情况。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州)种子管理局(站)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不同作物种子生产特点制定科学的技术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对田检不符合生产要求但经整改措施可以达到规定要求的,应限期整改并监督复查确认;对田检不符合生产要求并经整改措施仍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应监督其淘汰不合格种子田。
3、各市(州)种子管理局(站)要利用此次活动的机会,全面摸清辖区种子生产情况、质量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隐患报省种子管理局,书面材料于8月30日前上报。
附件: 2011年农作物杂交种子生产花期质量检查结果汇总表
二O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