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文件
鲁农种字〔2011〕9号
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种子检验员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种子管理站(处):
根据农业部《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农业部定于8月下旬进行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各市、县级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种子管理机构的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具有农学、生化或者相近专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文化水平的人员。
二、报名、考试有关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8月3日
2.提交材料:
(1)种子检验员申请表;
(2)学历证明复印件:
(3)受聘检验机构出具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3. 报名、考试方式:采取参加考试人员自愿报名、所在单位批准、各市级种子管理站(处)审查、省站统一考试、考核方式进行。
4.考试时间:
(1)根据全国农技推广中心安排,种子检验员专业考试时间按照扦样员、室内检验员和田间检验员的顺序进行,时间各半天;
(2)种子检验员的考试时间定于8月20-21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5.费用:参加考试人员食宿费、考试考核费用自理。
6.其他:参加考试人员如需全国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编写的《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学习读本》,每本一百元。
联系电话:0531-82359011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