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永泰县李梅所 文章来源:永泰县农业局
药害:农药使用后,对作物产生的损害,称之为药害。
一、药害产生的原因
农药中特别是除草剂、杀菌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它们的作用机理均与细胞的生长和代谢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对作物产生药害的几率较大,部分杀虫剂也会对植物产生药害。产生药害的主要原因除了与农药品种、植物品种密切相关外,与使用的时期和使用浓度、使用剂量和使用环境也有密切的关系。
1、除草剂的主要作用对象就是植物,因此产生药害的几率最大。具有灭生性的除草剂,对任何植物都有可能伤害;对于选择性除草剂,其选择的机理主要有生化选择、生理选择、位差选择和时差选择、形态选择等,如果这些选择的机理被破坏,则容易造成药害。例如,敌稗在水稻与稗草之间有生化选择性,原因是水稻体内的酶可以更快地分解敌稗。但当水稻上施用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等类杀虫剂后,由于它们能够抑制水稻体内的解毒酶,水稻对敌稗的解毒能力丧失,就会产生药害;再如,氟乐灵用于小麦田的土壤处理,主要利用其位差选择性,在播后苗前施药,混土的深度要浅于播种深度,否则容易引起药害。除草剂的使用浓度和剂量过高,往往是造成药害的主要原因。例如乳氟禾草灵用于大豆田防除杂草,若采用高浓度喷雾则药害严重,因此除草剂的喷洒一般需要使用常量喷雾,而不适合于低容量喷雾。
2、植物生长调节剂与除草剂类似,其使用浓度和剂量是决定安全性的关键因素,浓度过高则容易造成药害,例如2,4一滴在低浓度时可以作为植物生长促进剂使用,但高浓度时则是除草剂。
3、杀菌剂对植物也容易发生药害,特别是无机杀菌剂,如铜制剂对某些水稻的品种容易引起药害,对某些柑橘、柿子品种也会产生药害;三唑类杀菌剂如烯唑醇,在水稻田使用不当,则造成水稻的抽穗不全或瘪穗。
4、某些杀虫剂也会造成药害 特别是植物幼嫩的时期容易受害。大部分的药害与使用浓度有关,少部分与农药的品种有关。例如石硫合剂不适宜在植物的旺盛生长期使用;辛硫磷在白菜、瓜类的幼苗期使用则容易产生药害;灭多威用于棉花田的浓度大于250毫克/千克时,容易在棉花叶上产生药斑;乐果、氧乐果用于核果类果树如李、桃、杏等也容易产生药害。
二、药害的主要类型
农作物药害是指因使用农药不当而引起作物反应出各种病态,包括作物体内生理变化异常、生长停滞、植株变态、甚至死亡等一系列症状。农作物药害依不同症状可分为以下几类:
1、斑点:主要表现在作物叶片上,有时也发生在茎秆或果实表皮上。药斑有褐斑、黄斑、枯斑、网斑等几种。药斑与生理性病害斑点的区别在于,前者在植株上的分布往往没有规律性,全田亦表现有轻有重。而后者通常发生普遍,植株出现症状的部位较一致。药斑与真菌性病害的区别是,前者斑点大小、形状变化大,而后者具有发病中心,斑点形状较一致。
2、黄化:表现在植株茎叶部位,以叶片发生较多。药害引起的黄化与营养缺乏的黄化相比,前者往往由黄叶发展成枯叶,后者常与土壤肥力和施肥水平有关,在全田黄苗表现一致性。与病毒引起的黄化相比,后者黄叶常有碎绿状表现且病株表现系统性症状,在田间病株与健株混生。
3、畸形:表现在作物茎叶和根部,常见的畸形有卷叶、丛生、肿根、畸形穗、畸形果等。如水稻受2,4-D药害,出现心叶扭曲、叶片僵硬,并有筒状叶和畸形穗产生,番茄受2,4-D药害,则表现典型的空心果和畸形果。
4、枯萎:整株植物再现症状,此类药害大多因除草剂使用不当造成。药害枯萎与侵染性病害所引起的枯萎症状比较,前者没有发病中心,而且发生过程较慢,先黄化,后死株,根茎中心无褐变;后者多是根茎部输导组织堵塞,先萎蔫,后失绿死株,根基部变褐色。
5、停滞生长:表现为植株生长缓慢,一般除草剂的药害抑制生长现象较普遍。如水稻移栽后喷丁草胺不当,除出现褐斑外。还表现生长缓慢。药害引起的生长缓慢与生理性病害的发僵比较,前者往往伴有药斑或其他药害症状,而后者则表现为根系生长差,叶色发黄。
6、不孕:在作物生育生长期用药不当会引起不孕症。如在水稻孕穗期错用草甘膦,就会导致秕谷不孕。药害不孕与气候因素引起的不孕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表现全株不孕,有时虽部分结实,但混有其他药害症状。
7、脱落:表现在果树及部分双子叶植物上,有落叶、落花、落果等症状。如桃树受铜制剂药害,会引起落叶;波尔多液使用时期不当可引起苹果落花落果等。
8、劣果:主要表现在植物的果实上,使果实体积变小,果表现异常,品质变劣,影响食用和经济价值。药害劣果与病害劣果的主要区别是前者只有病状,无病征,除劣果外,还表现其他药害症状;后者有病状,多有病症。
从药害症状表现时间划分,农药药害可分为急性药害和慢性药害。
(1)急性药害:是指施药后10天内所表现的症状,一般发生很快,症状明显,大多表现为斑点、失绿、烧伤、凋萎、落花、落果、卷叶畸形、幼嫩组织枯焦等。
(2)慢性药害:施药后数十天才会出现药害症状,且症状不明显,主要影响作物的生理活动。如出现黄化、生长发育缓慢、畸形、小果、劣果等。另外,有一些农药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如绿黄隆、甲黄隆等除草剂,容易影响下茬作物的生长。这也是一种慢性药害的表现。
三、 药害的补救措施
当发现施药田块与不施药田块相比,出现叶片发黄、茎叶斑点、生长停滞、植株凋萎、畸形等典型症状时,就要分析产生药害的原因,以便采用相应补救措施。常用药害的急救措施有以下几种:
1、喷大量水淋洗或略带碱性水淋洗。若是由叶面和植株喷洒某种农药后而发生的药害,而且发现较早,可以迅速用大量清水喷洒受药害的作物叶面,反复喷洒清水2?3次,尽量把植株表面上的药物洗刷掉,并增施磷钾肥,中耕松土,促进根系发育,以增强作物恢复能力。此外,由于目前常用的大多数农药(敌百虫)除外,遇到碱性物质都比较容易减效,可在喷洒的清水中适量加0.2%的碱面或0.5~1%的石灰,进行淋洗或冲刷,以加快药剂的分解。同时,由于大量用清水淋洗,使作物吸收较多水,增加了作物细胞中的水分,对作物体内的药剂浓度能起到一定的稀释作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减轻药害的作用。
2、迅速追施速效肥。在发生药害的农作物上,迅速追施尿素等速效肥料增加养分,加强培育以增强农作物生长活力,促进早发,加速作物恢复能力,这对受害较轻的种芽、幼苗,其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
3、喷施缓解药害的药物。针对导致发生药害的药剂,喷洒能缓解药害的药剂。如农作物受到氧乐果、对硫磷等农药的药害,可在受害作物上喷施0.2%硼砂溶液;油菜、花生等受到多效唑抑制过重,可适当喷施0.05%“九二O”溶液;硫酸铜或波尔多液引起的药害,可喷施0.5%石灰水等。
4、去除药害较严重的部位。这种措施常在果树上采用。如在果树上采用灌注、注射、包扎等施药方法,使用内吸性较强的杀虫药剂,若因施药浓度过高而发生药害,对受害较重的树枝,应迅速去除,以免药剂继续下运传导和渗透,并迅速灌水,以防止药害继续扩大。(潘锦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