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
2、国家棉花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年度汇总报告复印件。
3、转基因品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复印件。
4、品种选育报告,内容包括亲本组合以及杂交种的亲本血缘、选育方法、世代和特性描述。
5、品种(含杂交种亲本)特征描述以及标准图片(如成熟期植株、棉铃、棉籽、棉纤维等的五寸彩色照片)。
6、通过省级审定品种,同时提供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的审(认)定合格证书或审(认)定公告复印件。
7、按品种公告格式准备的品种简介,其中所有数据均以国家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结果为准,其他结果无效(格式附后)。
8、所有材料于3月31日前寄送至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品种管理处(邮编:100125,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电话:010-59194510)。
9、品种选育单位为两家(含)以上时,需同时在《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上盖章。
其中,1-6项全套材料分装订成2册,《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20份单独分订。
详见附件。
全国农技中心品种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