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种〔2012〕11号
关于布置2012年浙江省菜用大豆
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鉴定菜用大豆品种的丰产性、稳定性、适应性、抗逆性和品质等特性,为品种审定和推广应用提供科学依据。经研究,组织开展2012年菜用大豆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试品种和供种单位详见附件。
二、试验设计与要求。区域试验采用完全随机区组设计,重复三次,小区面积13平方米(10×1.3米,连沟30厘米),3行区,株距0.25米。采用穴播、人工间定苗,每穴2株。
生产试验采用大区对比,大区面积0.5亩,不设重复。试验四周设保护行。试验地要求安排在地势平整、肥力较好、排灌方便、前茬一致的地块,最好两年以上没种过大豆。播种、施肥等田间管理按当地习惯进行,要求管理措施操作一致。
三、品质检测和抗性鉴定。品质检测委托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杭州)承担样品由省农科院作核所提供。抗性鉴定委托南京农业大学承担。
四、观察记载和总结。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记载考查按《浙江省大豆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技术操作规程》(试行)要求进行,及时整理试验资料,试验总结严格按《浙江省大豆品种试验报告》格式(从http://www.zjseed.cn网站下载)和试验方案的品种顺序填写,盖章后于8月10日前报我站品种管理科和所在市种子管理站,同时用电子邮件发送至:yuqiying@163.com。
五、其它事项
1.承试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接文后将植物检疫要求书分别寄各供种单位,供种单位办妥植物检疫证书后分别寄各承试单位。
2.各承试单位于3月20日前到我站品管科领取试验种子。各供种单位要求在3月10日前提供种子,区试9包,每包0.5公斤(2000粒以上);生试7包,其中6包5公斤、1包1公斤。每品种装在大包里,并挂内外标签。逾期不供种作退试处理。
3.根据财政有关规定,各承试单位需与我站签订有关协议,明确责任。试验结束后我站根据协议与试验质量并凭发票或收据支付试验费用。
附件: 2012年浙江省菜用大豆品种试验参试品种及供种单位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2012年浙江省菜用大豆品种试验参试品种及供种单位
试验类别 |
品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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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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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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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域
试
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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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鲜1号(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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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维奎大豆科学研究所,浙江省农科院蔬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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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科院作核所 慈溪市农科所*
台州市椒江区种子管理站*
嘉善县种子管理站*
衢州市农科所*
东阳市种子管理站*
嵊州市农科所*
丽水市农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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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鲜2号(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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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维奎大豆科学研究所,浙江省农科院蔬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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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9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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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科院作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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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9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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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科院作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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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鲜豆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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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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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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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农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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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豆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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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科院作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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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75(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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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勿忘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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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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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0912(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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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科院蔬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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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75(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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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勿忘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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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带*试点同时承担生产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