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玉1号”等玉米、棉花品种可以在我市种植的通告
津农种〔2012〕44号
各区县农(种植)业局(办、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中“引种与本市属同一生态区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主要林木良种的,应当分别向市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引种的,应当颁发批准证书,并予以公告。同意引种的主要农作物品种、主要林木良种,应当在公告确定的适宜区域内推广;未经市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引种的,不得在本市推广”的规定,2011年申请在我市引种的“和玉1号”等8个玉米品种和“希普6”等2个棉花品种,经征求天津市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的意见,批准在我市经营推广。
特此通告。
附件:2012年批准引种品种目录及介绍
作物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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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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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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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种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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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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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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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准引玉20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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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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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准引玉20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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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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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准引玉20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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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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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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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准引玉20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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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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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准引玉20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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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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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准引玉201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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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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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准引玉201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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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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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准引玉20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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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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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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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准引棉20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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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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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准引棉20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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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