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种子总站文件
闽种站〔2012〕31号
关于申请参加2013年福建省农作物品种试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顺利开展2013年福建省农作物品种试验工作,现就试验品种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作物种类
申报品种试验的作物种类为:水稻、甘薯、大豆(鲜食大豆)、玉米等。
其中,水稻分预备试验、区域试验和引种试验,早稻以金优2155为对照,中稻以II优明86为对照,晚稻中熟组以天优华占为对照,迟熟组以宜优673为对照。甘薯食饲兼用及淀粉组以金山57为对照,优质食用组以龙薯14号为对照,紫色食用组以徐紫薯2号为对照;鲜食大豆以毛豆3号为对照;甜玉米以粤甜16号、糯玉米以苏玉糯5号为对照。
二、申报要求
1.各申请单位(个人)须如实填写《福建省农作物品种试验申请表》(见附件1),不得缺项、漏项,尤其要对选育单位、亲本来源、单位承诺、品种名称等认真负责,责任自负。
2.申请表应由品种选育单位(个人)填报并加盖选育单位公章(个人私章);选育单位有多个的均要填写,并在承诺栏中均要盖章;今后品种审定时不得随意临时增加选育单位。
3.申报品种的名称应当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2年第2号)。
4.申报品种需提供多点试验结果。
5.《福建省农作物品种试验申请表》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同时,各申请单位应做好参试的品种排序工作,按附件2格式用EXCEL录入,汇总表用A4纸打印后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个人)须在2012年12月15日前将参试申请表及汇总表寄达福建省种子总站良繁科收(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26064),并发邮件到zhiking@126.com,逾期不候。
三、种子要求
经审核入选2013年参试的农作物品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种子送达省种子总站良繁科,早稻要求在2月25日前,中稻要求在3月20日前,晚稻要求在4月20日前提供,玉米和大豆在2月25日前,甘薯在5月20日前提供种苗。各作物每个品种需提供的种子(种苗)数量为:早、晚稻预试3公斤;中稻预试2公斤;早、晚稻区试8公斤;中稻区试6.5公斤;中稻引种试验4公斤,晚稻引种试验4.5公斤;甘薯区试大苗900株,小苗1600株;大豆(菜用)区试7.5公斤;甜玉米区试4.5公斤,糯玉米区试6.0公斤。所有参试作物种子均不得进行包衣等药剂处理。各作物提供参试的品种的种子(种苗)包装要求按区试文件通知。
四、其它事项
为加强转基因品种试验管理,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将从入选参加试验的品种种子样品中抽样,在品种田间试验播种前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检测费用由申报单位承担,如果参试品种含转基因成分,将立即停止该品种参加试验,并对品种申报单位进行严厉处罚。
福建省种子总站
二O一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