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种子总站文件
闽种站〔2013〕4号
关于做好2013年福建省春大豆新品种区域试验与生产试验工作的通知
各承试单位:
现将《2013年福建省春大豆(含菜用大豆)新品种区域试验与生产试验方案》寄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指派专人负责,按记载本要求做好观察记载,并及时做好总结上报工作,将年终报告与试验总结于2013年9月10日前分别寄到省种子总站良繁科和汇总单位省农科院作物所大豆室。
请有关设区市种子管理站做好辖区内试验点的检查指导工作。
附件:2013年福建省春大豆(含菜用大豆)新品种区域试验与生产试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