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河北省春播玉米品种试验供种的通知
各有关供种单位:
为做好2013年河北省春播玉米品种试验的供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北部春播玉米区品种试验设置
本区域设置一组生产试验和四组区域试验,对照品种:承德市和秦皇岛市试点用先玉335,张家口市、保定市、廊坊市、唐山市和沧州市的试点用郑单958。种植密度统一为4000株/亩。
二、太行山区春播玉米品种试验设置
本区域设置一组生产试验和二组区域试验,对照品种为农大108,种植密度3500株/亩。
如果区域试验对照品种的产量低于本组所有品种产量的平均值时,采用平均值作为产量对照指标,来评价各参试品种。
三、供种要求
(一)为保证试验的公正性,所有参试品种统一供种。
供种单位于4月5日之前,按本通知的品种名称,将种子寄(送)至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粮油作物研究所(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恒山街162号,邮编:050035,联系人:王宝强,张动敏,电话:0311-87670662)。
邮寄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或由专人送达,其它方式不予受理。
(二)供种数量
北部春播玉米区域试验每品种的供种量11公斤,生产试验每品种供种35公斤。
太行山区春播玉米区域试验每品种的供种量为5公斤,生产试验每品种供种22公斤(同时参加北部与太行山区生产试验的品种可减少留存标准样品的5公斤)。
其中,区域试验所供种子包括抗病鉴定和DNA指纹检测用种,生产试验所供种子包括审定后国家和省级的种子标准样品和转基因成分检测用种。
(三)供种单位要及时供种,并保证种子质量。种子不得进行药剂处理,不分装,不得同时提供正反交种子。种子袋内要有标签,注明品种名称、发芽率和参试组别等;种子袋外要有醒目标识,注明品种名称,注明参加北部或太行山区的参试组别等。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种子或延迟供种,视为自动退出试验。
(四)区域试验参试品种统一进行抗病性鉴定和DNA指纹检测。生产试验参试品种,统一进行品质检测。所有鉴定、检测用种由主持单位统一提供。供种单位务必于6月30日之前,按照鉴定单位、品质检测单位的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抗病性鉴定单位: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植物所(地址:吉林省公主岭市科贸西大街303号,邮编:136100,联系人:李红,联系电话:13674346968,0434-6283185)
DNA指纹检测单位: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9号,邮编:100097,联系人:王凤格,联系电话:010-51503558)
品质检测单位:农业部谷物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邮编:100081,联系人:赵娜,联系电话:010-82108625)
(五)区域试验第一年参试品种的供种单位,须在4月25日之前,向“河北省农业行政服务中心”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书》及《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一式两份)。未及时寄送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参试。
河北省农业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电话:0311-86213236)
附件1: 2012年春播玉米试验参试品种表.doc
附件2: 行政许可申请书.doc
河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