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种函〔2013〕823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批准农作物品种“津北288”等在我省引种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安徽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审批办法》的规定,经引种试验和专家会商,同意玉米品种“津北288”、“苏玉28”、“豫丰3358”、“洛玉863”、“鲁单818”,水稻品种“Y两优5813”、“珍珠糯”、“隆优1715”、“镇稻15”、“镇稻14”、“镇稻11”等品种在我省相应生态区引种。其中“鲁单818”引种期限为2年。同意玉米品种“宁玉614”、“滑玉15”,水稻品种“嘉兴8号”、“盐稻10号”、“C两优513”等品种在我省相应生态区继续引种。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引种管理,按照品种特性,做好良种良法配套指导,确保生产安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