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编号:闽认草2014003
作物种类:狼尾草
品种名称:红象草
引进单位: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生态研究所、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
品种来源:原产巴西,2005年从宁都县森林人种养场引进
特征特性:成熟期株高3.5~4.5米,直立型,须根发达;茎圆柱状,茎叶紫红色,叶片长披针形,长60~130厘米,叶片宽2.5~5.0 厘米,叶正面茸毛明显;老熟植株抗倒伏性强,在南亚热带地区可开花,结实率低;分蘖力较弱,刈割可促进分蘖,抗寒性强。经福建省农科院测试中心检测:株高1.5米时干物质含粗蛋白质12.25%、粗脂肪2.8%、粗灰分13.81%、中性洗涤纤维60.97%、酸性洗涤纤维36.12%。经福建省农科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田间调查,未发现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及我省补充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产量表现:经福州北峰、福清星源、南平建阳、漳州长泰等地多年多点试种,平均鲜草亩产11996.00公斤、干草亩产2474.00公斤,分别比对照象草N51增产8.80%、9.17%。
栽培技术要点:在日平均气温高于10℃时可扦插,不耐涝,栽培时,沟深30厘米~40厘米,沟宽25厘米~30厘米,畦宽150厘米~180厘米为宜,株行距以50厘米×50厘米或40厘米×60厘米为宜;结合整地时施足有机肥,亩可施腐熟的厩肥1500公斤~2000公斤。种茎要选择生长期在100天以上,株高达3-3.5米左右的粗壮、无病虫害的茎秆做种茎。极少有病虫害发生,一般田间栽培时无需刻意病虫害防治。
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意见:红象草属狼尾草属牧草品种。丰产性较好,分蘖力较弱,品质优。田间调查,未发现病虫害。适宜福建省低海拔地区种植,适用于青饲或制作青贮饲料。经审核,符合福建省农作物品种审(认)定规定,通过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