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关于布置2015年浙江省春季鲜食大豆品种试验的通知
各市种子管理站、各有关县(市、区)种子管理站,各有关承试、申报单位:
为鉴定春季鲜食大豆品种的丰产性、稳定性、适应性、抗逆性和品质等特性,为品种审定和推广应用提供科学依据,特布置2015年春季鲜食大豆品种试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试品种和申报单位及承试单位
2015年浙江省春季鲜食大豆品种区试、生试的参试品种和申报单位及承试单位详见附件1。
二、 试验设计与要求
区域试验采用完全随机区组设计,重复三次,小区面积13平方米(10×1.3米,沟30厘米),3行区,株距0.25米。采用穴播、人工间定苗,每穴2株。生产试验采用大区对比,大区面积0.5亩,不设重复,设置在不同田块的应同时增设对照品种。试验区四周设保护行。试验地要求安排在地势平整、肥力较好、排灌方便、前茬一致的地块,最好两年以上没有种过大豆。播种、施肥等田间管理按当地习惯进行,要求小区和品种间田间管理均匀一致。
三、 相关检测、鉴定和分析
品质检测、转基因检测和DNA指纹检测委托农业部农产品与转基因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杭州)承担,品质检测样品由省农科院作核所提供。抗性鉴定委托南京农业大学承担。
四、 观察记载和总结
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记载考查按《浙江省大豆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技术操作规程》(试行)要求进行,及时整理试验资料,试验总结严格按《浙江省大豆品种试验报告》格式和试验方案的品种顺序填写,表格及记载标准详见附件2、3、4(在浙江种业信息网品种管理栏目下载),盖章后于2015年9月1日前报我站品种管理科,同时用电子邮件发送至liyan00@163.com或李燕农民信箱。承担抗病鉴定、品质分析、转基因和DNA指纹检测的单位应在2015年9月30日前将鉴定和检测结果报我站品管科,同时发送邮件。
五、其它事项
1.各供种单位应在3月15日前提供种子,区试9包(每包0.75公斤),生试7包(每包4公斤)。每个供试样品在寄送时应用纱网袋或纸袋外包装塑料袋,避免破包造成种子混杂。每品种装在大包里,并挂内外标签。逾期不供种作退试处理。各承试单位于3月20日前到我站品管科领取试验种子。
2.续试和生产试验品种需提交标准样品,数量为两包,每包7公斤。标准样品使用有足够强度的纸袋包装,并用尼龙网袋套装。包装袋上标注样品编号、作物种类、品种名称、育种者等信息。
3.承试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接文后将植物检疫要求书分别寄各供种单位,供种单位办妥植物检疫证书后分别寄回各承试单位。
4.根据财政有关政府购买服务需订立协议的规定,各承试单位需与我站签订有关协议,明确责任。试验结束后我站根据协议与试验质量,凭发票或收据支付试验费用。
5.试验主持单位及联系方式: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邮编310020;联系人:李燕;联系电话:0571-86757073。
附件:1.2015年浙江省春季鲜食大豆品种试验参试品种及承试单位汇总表
2.浙江省鲜食大豆区域试验记载表
3.浙江省鲜食大豆生产试验记载表
4.浙江省鲜食大豆品种区域试验调查记载项目及标准
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