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种站[2015]20号
关于做好申请参加2016年福建省农作物品种试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顺利开展2016年福建省农作物品种试验工作,现就试验品种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作物种类
申报品种试验的作物种类为:水稻、甘薯、大豆、玉米等。其中,水稻区域试验设早稻迟熟组(以金优2155为对照),中稻组(以II优明86为对照),晚稻中熟组(以天优华占为对照)和晚稻迟熟组(以宜优673为对照)。甘薯区域试验设食饲兼用组(以金山57为对照),食用及淀粉组(以广薯87为对照)和紫肉组(以福宁紫薯3号为对照);大豆区域试验设普通大豆组(以福豆234为对照)和鲜食大豆组(以毛豆3号为对照);玉米区域试验设甜玉米组(以粤甜16号为对照)和糯玉米组(以苏玉糯5号为对照)。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者在申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福建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申请表(附件1);
(2)品种选育报告。包括品种选育过程(含亲本组合以及杂交种的亲本血缘关系、选育方法、世代和特性描述);品种标准(特征特性)描述、标准图片(反映品种特征的5寸彩色照片),建议的栽培技术要点;品种主要优缺点及栽培上应当注意的问题;
(3)品种比较试验报告。包括试验目的、试验品种、试验设计、承担单位、抗性鉴定、品质分析、产量结果及各试验点数据、汇总结果等。
2、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同时,各申报单位应做好参试的品种排序工作(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福建农林大学由科研处统一申报)。申报单位(个人)须在2015年12月10日前将参试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附件2)寄达福建省种子管理总站良繁科收(地址:福州市冶山路24号省农业厅(农办)5号楼927室,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30190),并将附件2汇总表发邮件到perrinlu@126.com,逾期不候。
三、种子要求
经审核入选2016年参试的农作物品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种子送达省种子管理总站良繁科,早稻要求在2月5日前,中稻要求在3月20日前,晚稻要求在4月30日前提供,玉米和大豆在2月28日前,甘薯在5月25日提供种苗。各作物每个品种需提供的种子(种苗)数量为:早、晚稻区试7.5公斤;中稻区试6.5公斤;甘薯区试大苗900株,小苗1600株;普通大豆区试7.0公斤,鲜食大豆区试9公斤;甜玉米区试4.0公斤,糯玉米区试6.0公斤。所有参试作物种子均不得进行包衣等药剂处理。各作物提供参试的品种的种子(种苗)包装要求按区试文件通知。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样品工作的通知要求,2015年起进入省级区域试验第二年的品种,将开展品种标准样品留取和DUS测试工作,具体程序是省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在申请者提供的试验种子中留取标准样品寄中国农科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国家种质库,国家种质库收到标准样品后进行种子发芽率等质量指标检测,种子质量合格后再入库作为种子标准样品保存,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从入库的标准样品中提取种子开展DUS测试。而对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样品国家种质库将不予入库保存,要求申请者重新提供,DUS测试也就无法正常开展,从而影响品种的审定工作。为确保续试品种标准样品顺利保存和DUS测试工作顺利开展,因此,要求申报单位一是首次申报参加2016年试验的品种,既要备好2016年试验种子,更要提前做好2017年续试时所需的试验种子和标准样品种子。二是2016年继续参加试验的品种,务必按要求做好试验种子(含标准样品)提供工作,提供种子时间要早、数量要足、质量要好,具体要求如下:早、晚稻区试10公斤, 中稻区试9公斤; 甜玉米区试7.0公斤,糯玉米区试9.0公斤, 普通大豆区试14公斤,鲜食大豆区试16公斤;寄种时间将提前至2016年1月底前,寄种时必须随附品种标准样品品种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四、其它事项
1、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我省育繁推一体化省级种子重点企业申报的品种将适当优先安排。
2、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业部令2013年第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2016年申报我省区试的品种,提供2年以上多点比较试验的品种优先安排。
3、为加强品种试验管理,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参加试验的品种,开展转基因成分、DNA指纹检测和DUS测试,检测费用由申报单位承担。如果参试品种含转基因成分,将立即停止该品种参加试验,并对品种申报单位进行严厉处罚。
附件:
1、福建省农作物品种试验申请表
2、申请2016年参试的农作物新品种汇总表
3、标准样品品种真实性承诺书
2015年11月5日
相关附件: |
1.附件1:福建省农作物品种试验申请表 |
2.附件2:申请2016年参试的农作物新品种汇总表 |
3.附件3:标准样品品种真实性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