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初审的2015年秋熟作物品种相关信息公示
根据农业部和江苏省有关规定,现将通过初审的水稻、玉米、大豆、棉花品种初审意见、各试点试验数据和汇总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自2016年3月2日至2016年3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书面反映,个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单位书面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江苏省种子管理站宋锦花(邮编:210036,通讯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电话025-86263525;传真:025-86222245;邮址:seedca@126.com)。
附件:
1.水稻品种初审意见、各试点试验数据和汇总结果
2.玉米品种初审意见、各试点试验数据和汇总结果
3.棉花品种初审意见、各试点试验数据和汇总结果
4.大豆品种初审意见、各试点试验数据和汇总结果
江苏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