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种子管理总站文件
闽种站〔2017〕5号
关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春大豆新品种试验工作的通知
各承试单位:
现将《2017年福建省春大豆(含菜用大豆)新品种区域试验与生产试验方案》寄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指派专人负责,按记载本要求做好观察记载,并及时做好总结上报工作,年终报告与记载本于2017年9月10日前分别寄到省种子管理总站良繁科和汇总单位省农科院作物所大豆室。请有关设区市种子管理站做好辖区内试验点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工作。
2017年2月14日
抄送:各设区市种子管理站、各申报单位。
福建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7年2月14日印发